沒有實務經驗的空降官員,都更推不動,竟將責任歸咎於地方政府「怠惰」,還對學者建言貼上「建商觀點」標籤!十二月六日由立法委員姚文智舉辦之「新版都更條例行不行!?」,主題有以下三項:1.行政院新版都市更新條例草案,有沒有解決根本性及策略性的「都更難題」?2.新增《第三章》,政府主導「公辦都更」與「都市再生」積極性,仍屬不足!3.建構「都更三箭」,激發實現都市再生及都市更新之公益性與必要性的能量!Q:開過那麼多次公聽會,還是無法找出有效對策,立法委員姚文智為都更再舉辦「新版都更條例行不行?都更公聽會第三講」,針對以上三大項目進行討論。受邀的產官學界專家學者,包括內政部長、次長、財政部次長、國產署署長、賦稅署組長、金管會副主委、教授、律師、OURs都市改革組織、不動產開發公會聯合會秘書長、新北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台北市自行實施都更發展協會理事長、全國都市更新總會理事長等。想請問莊教授也受邀出席,對於會中相關議題的見解及主導法令政策的政府官員態度看法如何?A:首先,政府近來花很大的力氣在轉型正義,但期盼政府不要只專注於此一領域,而忽略許多可以創造龐大內需的重要「內政」相關議題,其中尤以高達三九七萬戶的都更最受關注,過去每當發生重大災害,例如九二一大地震、台南地震,再如土壤液化等,都更相關議題才又再度受到重視,只不過沒多久主管機關與一般民眾似乎又雲淡風輕,這無異粉飾太平,問題還是沒有根本解決。「建商觀點」四字否定所有建言新政府上任已超過一年半,修了幾次法,甚至舉辦多次公聽會,期望能夠廣納建言,集思廣益,單就今年而言,除三月九日、三十日,加上這次十二月六日,今年就已參加三次,對於推動都更,本人不遺餘力地期望能以超過四十年不動產領域的實務研究,提出建言,貢獻所學。不過,在此次公聽會上,內政部次長對於前面兩位發言人的意見逐項回應,卻對於本人所提出的十項建言,竟然以輕蔑的語氣「建商觀點」四個字一語帶過,沒有任何其他評論,真是令人遺憾!很可惜,葉部長因有要公先行離席,沒有聽到這四個字!這無異否定本人歷次立法院公聽會所提出的多項建言,豈不將十幾年來對於都更領域深層了解的努力一語否定?事實上,我寧願他提出任何不同觀點,好讓與會學者專家共同檢驗是非對錯,而非僅以「建商觀點」來掩飾為都更無法順利推動找理由! 另外,既然會以「建商觀點」這四字貼人標籤,自己為何還要到處參加業者所舉辦的餐會與論壇?其實,推動都更一途原本就需要各方整合、努力,不過,以官員如此說法,另一方面也連同羞辱受邀參與公聽會的業界代表,難怪出席的新北市公會理事長會當場表示今後不再進行都更開發案,公聽會邀請業者參加,表面上看似尊重,實際上還是否定業者看法,那為何又要邀請他們來發表一大堆的「廢話」。中央無法提出完備機制 卻指地方政府「怠惰」另外,內政部次長一開始便以「地方政府怠惰」,簡單幾個字就把責任推給地方政府,但都更推不動並非只是地方政府單方的問題,如同本人常提及,都更缺乏縱向與橫向溝通,僅由上而下,並未由下而上的相互連結。而更重要的是,應該邀請二十二縣市首長共同研擬對策,否則,都更法條還是形同「天龍國法令」,僅適用於雙北市房價較高區域,沒有考慮到城鄉差異及國內景氣、房價與空屋餘屋等相關問題,制定的法條曲高和寡,想必下位者在執行上必然到處碰壁。此一議題由過去都更公聽會即可見微知著,包含蘭州街、斯文里公聽會,儘管依照規定召開,不過並未讓當地居民充分表達意見,難怪會後民眾會抱怨如同布達大會,毫無實質意義。此外,台北市長柯文哲在今年六月二十七日視察大同區長照成果,民眾提到蘭州街、斯文里公辦都更時表示每場都去,卻仍不知內容,柯市長也還當場怪里長沒跟大家講清楚。究竟是什麼原因,官員總是想辦法把責任往別人身上推?有權無責沒有實務經驗的官員 都更勢必難以推動就本人超過四十年房地產的實務研究經驗,參加超過一百場的公聽會,擔任過五個縣市的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委員,另外還參與不少公營機構開發案審查委員,憑藉著多年來的經驗累積,更受邀參加過無數次與都更相關的論壇,總是希望能夠貢獻所學。多年來,更不斷考察研究國外都更經驗,今年五月也到日本、九月到新加坡及馬來西亞,進行實地訪查,無非希望能藉由外國都更經驗,用以協助建構國內機制。然而,在此聽證會上,竟被一個毫無實戰經驗,僅止於紙上談兵的空降官員,如此輕蔑的消遣一番,真是令人遺憾。這次公聽會上本人對都更提出十大建言,當中,針對影響都更的景氣變化,連帶影響共同負擔,以及如何建構都更機制、建立估價權威性、解決釘子戶問題、成立不動產專業法庭、公設比及稅負議題一一加以闡述,所提這些言論皆可受公評,在此也建議立法院或主管機關分別在北中南各舉辦幾場辯論會,讓社會大眾真正瞭解政府在都更方面究竟是做了哪些事?否則,依照現今情況,不僅聽證會總被視為布達大會,就連立法院舉辦的公聽會,似乎也是要淪為一言堂。自從文林苑都更爭議以來,眾多都更法令政策還沒建構完備,試問主管機關還要多久的摸索時間,萬一再發生不可預測的天災該如何因應?真希望蔡總統不要一再強調「成敗由我負責」,而讓一些有權無責的空降官員有推諉塞責的僥倖空間。都更條例施行十九年,經歷八次修法,自二○一二年文林苑抗爭迄今仍未完成修法,又無法推動,根據營建署統計,過去十年間核定都更案僅四四九案,對比內政部次長誇口一年五百案、一萬戶的天文數字,僅不斷拿出三九七萬戶推算產值及其對經濟成長的貢獻,實無異畫餅充飢! 豈容都更公聽會淪為一言堂近年本人所提出的建言,包含一○六年三月九日由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開,第九屆第三會期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公聽會報告」,共一五三頁,本人發言內容包括綱要、PDF檔資料,自六十九至一○九頁;同樣第九屆第三會期召開「都市更新條例草案公聽會,共九十八頁,發言內容包括綱要、PDF檔資料,自四十四至六十五頁,所占篇幅不少,足見本人對於每一場公聽會的認真態度,真希望中央高層能夠認真看待這件事情的始末,更希望出席會議的官員能夠拿出令人折服的真本事。在此再建議內政部選一公辦都更案例舉辦公聽會,親自蒞臨指導怎麼推動都市更新,本人必當現場聆聽,觀摩學習,並自願充當義工好好為都更義務宣導。再說,地方政府即便有再好的武器,也要有人去執行才能打贏戰爭,更何況當前景氣衰退,房價節節下修,再加上都更機制尚未完備,都更要如何推得動,顯然不是沒有體察地方政府困境的官員所可理解。惡意貼標 無異自曝其短至於主管機關所謂的「避免惡意圈地」一事,以文林苑為例,當初不論是都更處或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委員,無不希望能夠將南街、北街一起整併,形成完整的街廓,這也都是地方政府與審議委員的好意,未必全然是建商惡意圈地的問題,為何主管機關還會提出這種只對一半的用語?尤其是在協商機制尚未建構完備下,釘子戶必然層出不窮,因此,更需要成立不動產專業法庭。其次,依目前情況,即便是最新「3+1道防線」的修法喊得震天價響,缺乏實務上的考量,政策恐亦難以推動,如再將他人的好意刻意貼上標籤,這種做事態度恐怕只會自曝其短,連帶政府威信也會遭受嚴重折損。在此建議兩點:(1)公開舉辦辯論會,邀請二十二縣市首長參加,並全程直播。(2)擇定示範案例,實地演練,讓各界觀摩學習。以上建議,除明年底可檢驗五百案、一萬戶的都更政績之外,也好讓各地方政府與全國民眾都知道當前都更窒礙難行的石頭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