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政策推動是蔡英文總統住宅政策啟動的主要引擎,然而新政府上任一年半,卻發現社宅政策執行障礙重重,政策執行的牛步,引起行政院高層重視。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於日前迅速初審通過「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簡稱「住都中心」,負責都更與社宅推動業務。同時立院也匆促三讀通過「租賃專法」挾帶包租代管的粗糙計畫。我們認為,社宅推動的障礙重重,政府仍迷失於「紙上談兵」,且行政架構「疊床架屋」,尤其是錯誤的「包租代管補助」計畫,擬定的政策完全沒抓到問題核心。「空屋移轉」紙上談兵 是社宅政策的敗筆政府在「社會住宅」政策上執意付出高額代價,期望八萬空屋移轉為出租社宅,因此,政府就藉著租賃專法訂立,挾帶包租代管計畫,編列數百億高額預算,在租屋弱勢未真正受惠前,就提出多項針對「有錢房東」的優惠大放送,包括稅金減免、修繕補助、降價房租的補貼,而受惠承租人的條件訂立門檻非常寬鬆,恐怕會排擠掉真正最弱勢的底層(合宜住宅就是前車之鑑),令人懷疑包租代管補貼政策是補貼有錢的房東,或圖利包租代管業,還是真正要照顧租不起屋的弱勢?違建也列入包租代管補助範圍?政府的政策自相矛盾近來違建災害頻傳,內政部要求要加強取締違建,但政府一方面拿出棍子,卻私底下給蘿蔔?違建戶房東與租戶,卻可以申請政府包租代管計畫的高額補助與減稅,政府的理由是:租客都是弱勢。針對政策的矛盾,筆者提出三大質疑:一、既然考量違建租客是弱勢,幹嘛還要取締?二、既然要大力取締,為何還要補貼房東包租代管,並給予減稅?三、包租代管計畫不是信誓旦旦從八十萬空屋就可引導轉移八萬戶嗎?難道不能以違建戶的租戶優先補助他們遷出違建嗎?難道人民納稅錢還要去補助違建戶的房東嗎?到底要發生多少災害,政府才會覺悟?民粹治國已經可怕 假民意治國更可怕!政府民調顯示,推動包租代管計畫獲民意支持度高達八一.五%,所以立法委員沒人敢擋?這招很厲害,拿民意當擋箭牌。但假如換個問卷調查內容如下,會有什麼結果?(1)包租代管計畫若要推動到每年八萬戶,每年要花近一百億納稅人的錢,你覺得符合經濟效益嗎?(2)每年近一百億預算,若全額補貼給弱勢或年輕人,每年每戶平均補貼六萬,可以補貼十六萬戶,你覺得同樣的錢,可以補貼八萬戶好,還是十六萬戶好?(3)政府不但補貼房客也補貼有錢的房東,補貼房東裝潢修繕費、仲介費、代管費、減免應繳稅收,理由是要鼓勵空屋釋出,但若補助的不是空屋,而且補助的是過去大都不繳稅的房東,你認為政策合理嗎?(4)假如每年一百億推動包租代管計畫,十五年花費的預算,就可蓋八萬戶社宅提供永久租賃,不但每年可省編一百億預算,政府還可永久收房租,你覺得那樣划算?(5)過去馬政府租屋平台補貼政策徹底失敗且浪費公帑,被民進黨大力批評,但現在民進黨卻依同樣的思維,變本加厲,給予更多的補助,委外單位也幾乎是與過去租屋平台一樣的單位,你認為同樣的錯誤可以再犯嗎?這樣的政策會不會繼續浪費更龐大的人民血汗錢?以上問卷應該給立法諸公過目,看看他們通過的租賃專法與預算,納稅人民血汗錢有沒有花在刀口上?內政部喊出八萬空屋移轉社宅的目標與KPI之後,發現可能會窒礙難行,於是,政府就巧立租賃專法,挾帶包租代管業管理辦法,編列數百億預算,想辦法從現有租賃市場,先射箭再畫靶,企圖撈一些數字來製造政績。「住都中心」「包租代管」 政府花大錢買政績 效益一定偏低總之,「社宅與包租代管」政策推動已經是障礙重重,但內政部卻不斷在行政管理上疊床架屋,在轄內編列四百億預算,設立「住都中心」行政法人負責推動都更與社宅政策,將來住都中心如同一隻大怪獸,在權責難分的體制下,如何凌駕內政部協調有關跨部會的事項?例如社宅土地的取得問題,需要跨國防部、教育部甚至國發會,內政部都力不從心,何況是行政法人的「住都中心」?政策「紙上談兵」且「疊床架屋」,「住都中心」如此,將來的「包租代管社宅」政策也如此,這將是種下「社宅與包租代管」政策推動障礙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