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問現在臉書社群真的還有用嗎?還是會發生付出時間心力卻沒有相對應的回饋?其實很多時候覺得效益不明顯是應用方法不對,大多業者只專注學習粉絲專頁的經營,甚至也花大錢請行銷團隊操作購買廣告,但不一定能立即見效,因此漸漸不再相信使用臉書應用的效力,如此半途而廢業績更難成長提高,或許還可能越走越辛苦業績一直往下掉,客人也越來越少、越來越老化。使用人數多 傳播效力強 在臉書等社群的使用上需清楚了解各類型帳號、平台所扮演的角色。例如個人帳號是形象經營及朋友主顧客的最佳來源地(如不願意曝光,該類型帳號也可以屬於隱藏性質,或是部分業者也會經營專屬工作用的帳號與消費者交朋友)。社團則是以特別目的所群聚的消費受眾,有相對大的目的性,也能夠創造相對強烈的呼應效果。粉絲專頁便是跟臉書機關互動並購買廣告,以及成為傳統媒體認同的媒介(也有部分實體業者是透過該平台建立成為與消費者之間數位溝通的橋梁)。上述三者,臉書平台之間必須依時間、功能性進行交互應用,方能成為吸引客人的傳播網,也才較可能將推廣力發揮到極致。就上述概念來看,臉書社群的行銷操作並非僅僅如外界所說的花大錢買廣告,運用較少的成本獲取也能得到較大的財富收入。臉書在台灣幾乎算是人手一個最入門的社群帳號,因為使用人數廣大也相對經濟效益,傳播效力不容忽視。雖也有部分消費群眾使用其他的社群平台(如:Instagram),但目前在消費購物便利性最高的仍是臉書。因此即便以其他平台為主要的露出途徑,也多半會再架設自己的臉書等進行曝光,加大業績的增長幅度。臉書的影響力從生活、工作、事業、家庭到整體人際關係都有,也因其有一傳十、十傳百的擴散效應,能把原本的陌生消費者吸引來認識你,進而成為你的死忠顧客!社群平台不是傳統電視、報章雜誌之類單方面的資訊傳播平台,其最可貴的價值在於互動的即時性,增加彼此的認同感與感情的黏著度,因此在進行社群經營時需保有人與人的情感真實性,才能在希望增加業績的同時提升與消費者之間的信任度。掌握發文時間點 達最高效益當然,使用臉書等社群平台絕對不是如同個人的心情日記一樣,想發文就發文這麼簡單,需要掌握對的主題(消費客群想知道的事情),也因為臉書的資訊流動快速,必須精確掌握發文時間點才能達到最高的效益。在經營時,業者得要花心力觀察歸納出消費者的使用時間與習慣,才能在發文素材選用及發文時間點安排上適得其所,也才能夠達成增加曝光以及帶來業績效益的最終目的性。此外,時事的話題性、互動的即時性亦是經營上相當大的重點,如果都不搭配現在的公眾話題或時間點的節令要素,就如閉門造車一樣,對於消費者來說也是少了一份情感的互動,在經營社群上需注意相當多的眉眉角角,才能把其成果效益快速最大化。除了多數透過臉書等社群平台正派經營來曝光進行推廣的業者之外,不否認也有部分不肖人士及廠商透過這樣的平台介面謀取利益。這類型不肖業者經常運用大規模的經營虛假形象或是買大量廣告曝光,創造出不真實的專業形象,或是超高額的點閱率、回應率,讓部分消費者信以為真購買了假的瑕疵劣質商品,或是得到與預期相背的服務,也因此引發許多消費爭議。除了上述透過廣告、點閱率創造的虛假形象,亦有部分業者抓準公部門不一定會主動即時查證以及消費者對於公部門有信任度的心態,利用公部門專案或名號增加其自身的公信力,讓許多消費者誤以為是公部門所主導便不疑有他投入,等到已經開始使用或享受勞務付出之時,才知道全是杜撰的虛假資訊,已經投入的時間、金錢成本無法回收,平白受到損傷。遇詐騙導致損失可舉發提起訴訟建議大家若聽聞閱讀到相關資訊,一定要至公部門單位雙向查證,不可只聽一方片面的解釋說明就信以為真,如此很容易受到傷害。此外,如發現與市場價格落差過大的商品或勞務也千萬不要購買,以免造成損失。若發現相關情事或受有損失可依「刑事詐欺罪嫌」舉發於檢調單位,財物損失部分則以「民事侵權或不當得利」提起訴訟,以杜絕虛擬平台的詐騙歪風。希望所有平台的消費者能夠張大眼睛保護自己的權益不要受到傷害,也期待不肖廠商、業者越來越少,才能有更健全的社群平台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