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於2018年8月公布國內人口推估報告時已指出,2020年國內總人口開始減少。2065年總人口將由目前的2,300萬減少為1,735萬人。65歲以上人口比例將由目前15%,到2065年增加為41.2%。同時,六都人口占總人口比率69%,2065年將超過70%以上。而偏鄉地區的市、鄉、鎮,可能泰半遭到合併或廢棄,問題堪慮。
相形之下,東鄰的日本也有相同的問題,根據日本政府當局統計,日本總人口自2008年開始減少,目前總人口1.3億,2050年將減少為一億人,2115年五千萬人,2500年剩下二千萬人。東京、大阪、名古屋占總人口60%,2050年65歲以上老人將占總人口40%,2019年為28%。可見未來我國人口結構惡化,明顯超過日本。
日本自2008年面對總人口減少,特別是人口集中三大都市的問題,內閣(行政院)立即要求各都會共同就此一問題進行研討,擬定對策,再由內閣統籌因應對策,地方政府配合推動地方創生,迄今已見具體成效,擬就其過程擇要列述之。
一、2014年,由內閣推動地方創生立法:確立法律訂定的目的與基本理念。依法設立地方創生總部,內閣總理擔任部長,各部會主管任副部長。責成地方政府設立地方創生分部。
二、2015年,依據地方創生法,由內閣公布地方創生基本方針,地方政府則推動安倍三支箭為基本方針:包括引進人才、積極創新、官民合作、促進地方發展、善用公共設施、協助青年創業。
三、地方創生推動目標由地方政府訂定:地方政府對於地方經濟環境相對熟悉,因此,地方創生在地方的推動、目標的訂定,還是由地方政府訂定較為合適。
四、地方創生個案及通案併行推動:地方創生的個案,是指某一企業或某一地區,針對其個別計畫需求,由地方政府審核評估後提供資金,再據以向內閣地方創生總部申請補助。通案則可能跨越數個地方政府,提出類似區域貨幣發行流通案例,計畫及補助相同。
日本自2014年通過地方創生法,在內閣地方創生總部主導地方政府配合下,已有近二百個個案及通案實施成功案例。國內雖已於去年推動地方創生,然而成效有限。日本訂定地方創生法,落實地方創生的具體案例與成功經驗,值得國內參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