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家公司有意承接代工訂單,經美國一位潛在代工客戶仔細評估後,終獲訂單,公司上下均高興異常,但另一場噩夢也從此開始。從簽約到採購零組件,從製造、品檢至出貨,客戶總有很多意見。公司常必須抽調不同部門人員配合、加班,搞得公司人仰馬翻,甚至影響其他專案進度,但為了維持訂單,只好盡全力滿足客戶的需求。而隨著業務拓展,公司也將製造業務外包,又為了提高產地國形象,甚至將部分製造活動外包至瑞士的廠商。由於公司有承包美國客戶業務的經驗,於是能援引經驗在外包商的選擇與管理上。不僅是訂契約時,參考過去與美國客戶所簽的契約,就連管理外包商,也一方面參用美國客戶管理自己公司的技巧,另一方面納入自己被管時所體會出的技巧,於是能有效的處理與外包商的交易。回首過去,這家公司深覺被美國客戶管理時的痛苦、所做的投資,如今均獲回報!這家公司反映了台灣眾多公司的經驗:由被外商管的公司,轉變成管外商的公司。被他人(或其他公司)管固非樂事,管他人(或其他公司)就容易嗎?有制度的外商在考慮外包業務時,必然會同時考慮六個問題:(1)如何選擇外包商?(2)如何訂定外包契約?(3)如何確定對方生產活動之進行?(4)如何確定契約之履行?(5)如何協助外包商提昇技術能力?(6)如何評估外包商之績效?每一個問題,外商累積多年之交易經驗(很多是痛苦的經驗),已訂出一套處理的方法或程序,而這些方法,也在隨時改變和修正中。簡言之,這些方法均是外商的知識(Know-how),且每家外商管理外包業務的知識不盡相同。當外商在管理台灣的外包商時,台商只是遵守,對某些方法或手段無法瞭解其背後的涵意;直到有問題產生時,台商才領悟出何以外商做這些要求。深深了解外商累積多年的知識,很多是無法透過書面傳遞或是言傳,且外商未必有傳授的意願,因此有學習意圖的台商,就會透過與外商的互動,刻意學習自身所欠缺的經營管理知識。而透過承包外商的製造活動,台商可以達到如下的學習效果:(1)如何訂定外包契約,且何以必須加入某些看似不起眼的條文;(2)如何管理外包商,例如哪些活動是必看的、又要如何看;(3)那些知識的傳遞要小心,以避免承包商學到關鍵的know-how(包括製造和管理外包商的know-how);(4)哪些是可以從外包商學習,藉以增強己之能力。透過蓄意的安排,台商扮演一個好學生的角色,可以向老師(外商)學習,且舉一反三,發展出一套適合己用的管理承包商制度。前述之邏輯,有更積極的涵意:台商應刻意選擇好的老師(即客戶)。好老師可能較會教,也可能是有好的知識,因此台商可在企業發展的不同階段,找不同性質的老師:在早期,找會教且願意教的老師(客戶);在具備某些能力後,找自己想要充實或學習的領域(如品管、產品設計等)的老師(客戶)。對公司而言,如同選擇供應商,外包客戶的選擇也是重要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