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去美國參加艾森豪獎學金研習,最大的感觸就是感受到中國大陸的威脅。舉個例子來說,當我告訴人家我從台灣來,根本沒有人有興趣,反而是中國大陸的議題很熱門,許多人跟我分享他們在中國大陸的體驗,美國產業大老更是津津樂道他們在中國大陸的發展與機會。由此看來,在世界的舞臺上,台灣在政治方面早就邊緣化了;但是更重要的是我認為在產業的發展上,可以藉由國際化來贏得契機。國際化的第一步,政府要建立好的兩岸金融發展架構,否則眼睜睜看著大陸越來越強,台灣的地位與優勢則越顯窘迫。此外,台灣的金融機構要能夠與國際的大銀行競爭,還必須要積極培養辦理掛牌上市以及併購案的專業技術,另外,在新金融產品的設計、避險技巧等,這些都是台灣足以領先大陸的工具,台灣不但要製造優勢、還要拉大與中國大陸的距離。不可否認的,金融機構要有國際競爭力,「規模」是相當重要的指標,這也就是為什麼政府之前積極提倡金改政策,希望能塑造出「大而美」的金融機構,這些指標包括:一、三家銀行市占率各自超過百分之十,二、成立區域性銀行,三、製造出具備國際性競爭力的機構。這些目標我都同意,但是我不同意政府的執行力。以美國為例,強調的是資本市場的自由競爭,政府鼓勵惡意併購,銀行做不好就被淘汰,做得好就持續擴大規模。台灣的走向比較像歐洲,認為政府應要適當地介入,但從法國信貸里昂銀行的案例來看,法國政府強迫它的規模要變成最大,發展所謂具備國際競爭力的金融機構,結果反而衍生許多弊案,這就可以看出,政府越想要保護銀行,反而會產生被保護效應。我個人贊成要有惡意併購,如果不這樣做,怎麼會有超大銀行?台灣二次金改停擺,是跟政府干涉太多有關,只要併購的過程合法,政府就應該要鼓勵金融業自由去進行併購,銀行的規模才會越來越大,合意併購與不合意併購可以同時進行,不好的銀行就要鼓勵它賣掉,這是市場訓練的一部分。在這過程當中,政府要訂定清楚的遊戲規則,大家在公平公開的環境下競爭。其中之一是合意併購,大股東同意就好,但是非合意併購也可以,例如我買下百分之五的股權之後,再向政府報告我的整體規畫,然後在公開市場收購股權,所有的股東自己決定要不要賣股票,就算股價飆漲也無妨。這才是自由資本市場的真諦。政府所要關注的是要併購的銀行能不能用保險的資金來併購,這部分應該要有上限限制;其次, 併購的消息絕對要一致公開,不能產生有圖利特定人的想法,總而言之,政府只要監視跟管理風險掌管好執行併購金融企業的風險控管,其他的就放手讓銀行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