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美國次級房貸風波,造成世界股市巨幅波動,「入聯」及「返聯」更占據媒體目光。但其他新聞更令人憂心:今年大學新生,總分僅18分即可入學;物價一片上漲,大學畢業生起薪多年來卻紋風不動,僅約2.5萬元;罹患癌症的母親,帶著一家6口,一天僅能吃一碗麵果腹。根據社福機構統計,去年全年因失業無法生活,帶子女自殺者高達40餘位,聞之令人鼻酸。在低所得階層,瀰漫眼前無法生存,且未來也絕望的想法而走絕路,此嚴重社會問題,應予以重視。其實,過去台灣社會多年經濟發展,成長率高,失業率低,同時所得分配平均,博得「均富」的美名,在亞洲四小龍中,台灣在經濟成長時,所得分配較其他發展中國家較公平,在所得分配5等分中,最高階層與最低所得階層之比,在民國60年代僅4.1倍,在70年代為5倍,民國80年代增至6.38倍,仍比其他國家的9至15倍要好太多了。但是,所得分配也非愈平均愈好,否則每人拿一樣所得,不過是「假公平」而已。台灣過去,低所得者只要努力,可創業累積財富,爬到高所得階層,所以當時社會雖貧卻充滿希望,憑藉才智及努力,在各所得階層往來自由,稱為「流動性公平」,亦稱「真公平」的社會。早年均富且「流動性公平」的社會,是人民勤奮,配上合宜政策所達成。例如:民國40~50年代採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制度,避免所得集中於少數地主之手。50~70年代,發展農產品加工、紡織業、家電業,因技術簡單,扶植許多中小企業,但自70~80年以降,金融、鋼鐵、汽車、造船等資本密集發展以來,中小企業難以進入,除中鋼外,多數企業發展不成功;且股市巨幅波動,使得所得分配更加惡化。而至80~90年代,電腦科技業與世界同步快速發展,許多科技新貴因紅利配股致富,但所得低或失業者就難以翻身,同時中小企業外有全球化競爭,內有商業競爭壓力,存活率下滑;民國95年底統計顯示,5年內退出市場者達4成,大環境出現裁員、開店、關店的循環,代表當初投資的浪費,由個人而言,代表失業人口的增加,家庭所得及財富的縮減。由產業的M型弱化為消費及成長動能的喪失。
#@1@#所以,要重建「流動性公平」的社會,宜強化下列制度:一、 提升低所得者及失業者的知識水準,提升努力即能成功的希望,故宜發展終身學習,強迫失業者再教育並安排就業,並鼓勵創新、創業。二、 因為病與窮有不解之緣。故宜改革健保,維護低所得者之生存權及健康。三、 改革財政,不僅求稅制的公平或各別稅目的公平,而應求整體財政上的公平,提升公共支出之效益,增加失業救濟的移轉性支出,並獎勵中小企業及微型企業的發展,增加中小企業保證金金額、貸款額度。四、 加強中、小企業資金調度及理財教育,並於中、小學義務教育時,加強每個人的正確理財觀念。五、 設立「平準基金」,對民生必需品因季節或災害造成價格上漲予以補貼,避免低所得者在物價上漲時,更處不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