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正義」之內涵,顧名思義就是「維護人民居住的適足基本權利」,而什麼樣的政策,促成什麼樣的居住環境,因此,居住是否適足人民基本權利,居住是否正義,都是「果」,而非因,真正的核心問題,就是來自於政策。
「居住適足權利」傾斜的緣起
台灣五十年來由農業社會轉為工業社會再轉型到科技發展時代,由人本主義到功利主義社會,雖然造就經濟增長,但也造成分配不均的種種問題。在物競天擇的環境下,市場劇烈競爭與工作機會相互競爭,形成弱肉強食的社會叢林,而經濟能量越往大都會集中,城鎮都會化的結果,人口就越來越往大都會移動,在土地資源有限且擁擠的都會中,就形成弱勢者一屋難求的居住權利傾斜現象。
一旦政策上缺乏長遠規劃,都會住宅要求不斷增加,以致房價節節攀升,年輕人望屋興嘆。包租公壟斷小坪數住宅拉高租金,以致不論房價漲跌,租金卻連續二十年不斷飆升,年輕人不但買不起,更是租不起,這種居住權利傾斜現象,就是民怨所在。
「居住正義」傾斜是「果」「政策失靈」才是「因」
經濟成長無可擋也不應擋,市場機制無可擋也不應擋,所有的居住人權傾斜現象是政策失靈而非市場失靈,市場的冷熱自有其景氣技術循環的軌道。
房價高漲現象其實是「果」而非「因」,其形式的結構因素眾多,包括土地供需、經濟增長、公共工程、交通建設、國民所得、房價所得比、貨幣供給、通貨膨脹、利率、稅率、社會住宅政策…等等三十多種變數,而這些變數的相互關係就會形成房價起伏的市場機制,在市場機制形成前,就有賴長期有效規劃的政策調控,才能紓解房價的高漲,因此,高房價是果,政策有效性才是因。
防堵與治標政策 會產生市場惡性循環
當高房價引起民怨沸騰,政府往往就提出一些防堵政策,包括央行的限貸措施、金管會的銀行風險權數調高、財政部的房地合一稅2.0,內政部的實價登錄2.0與紅單納管納稅修法,打炒房似乎無法命中靶心,以致頻率過高的打房政策造成市場心理倦怠與政策實質效率遞減的反效果。
最近,「加重囤房稅」一直被反對黨提出檯面,正反意見爭議不休,執政黨一套,反對黨一套,政策施行面臨兩難。事實印證「稅制打房」其實是最愚蠢且不見成效的政策,主要理由有三:
(一)稅制打房在漲勢市場中會產生助漲反效:在主升段市場中,實務印證稅制打房結果,馬照跑舞照跳,房價租金照漲,加重的稅金都是購屋者在負擔,房地合一稅2.0實施以來,房價漲幅不減反增,就是實證。
(二)治標的惡性循環就是永遠治標,卻永遠治不了本:稅制合理化不是疊床架屋可以解決,主張囤房稅2.0的理由都認為因為來不及治本所以先治標,以致政策上就產生惡性循環,不治本就永遠在重複做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治標工作,1.0不行就2.0、3.0…,永無寧日。
(三)「稅制打房」扭曲「居主正義」真諦:居住正義不是建立在大家買得起的基礎上,購屋是年輕人需要持續努力工作才能完成的事,居住正義不是拿來當政治選舉的消費品,也不是拿來當政府政策口號。
事實上,年輕人連租都租不起,如何談買得起?最嚴重問題是「租賃黑市」,政府不但無法解決,還在鼓勵房東出租減稅、補助…,甚至有反對黨主張出租房東可以免徵囤房稅,這種政策主張只會助長房東繼續囤屋,繼續壟斷中小坪數的租賃市場,這種主張一方面明的要打擊囤房,另一方面暗的卻鼓勵多房的房東繼續囤屋,還標榜推動「居住正義」,只會令「居住正義」蒙羞。
政府明知「租賃市場全面登錄」是最有效打擊租賃黑市的政策,卻刻意在實價登錄1.0、2.0缺席,說穿了,就是顧及兩百多萬選票,才會獨厚上百萬逃漏稅房東,令人質疑,這到底是那門子「居住正義」?
談「居住正義」 不從理論,先從實務面著手
筆者觀察近年台灣人口移動中發現人口淨流入的區域具有三大特色:
(一)交通建設促成都會擴大,人口疏散。
(二)產業南移,新興工業區帶動就業人口,南北落差縮小。
(三)蛋白區市地重劃區帶動商圈發展,紓解蛋黃區人口密度。
因此,加速交通建設擴大都會,成為最有效的紓解都會擁擠政策,若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能大力推動,才是解決租屋不易的關鍵所在,高房價高租金是果,政策的效能才是因,長期有效的住宅政策,才是人民適足居住權利的最佳解決方案,居住正義應從實務面著手,不應被不斷的消費而淪為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