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預售屋投機炒作頻繁,內政部多次結合各縣市政府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平交易委員會、地區國稅機關同步辦理聯合稽查,2021Q4台北市政府地政局對預售建案依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以下簡稱契約範本)擬定27項查核重點,以下係依合格率由低而高分期逐點解析如下,以供參考:
一、契約範本第二條: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合格率10.53%》
_縣(市)_鄉(鎮、市、區)_段_小段_地號等_筆土地,面積共計_平方公尺(_坪),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_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為_區_用地)。
同前述基地內「_」編號第_棟第_樓第_戶(共計_戶),為主管建築機關核准_年_月_日第_號建造執照(建造執照暨核准之該戶房屋平面圖影本如附件)。
2.前目停車空間如位於共有部分且無獨立權狀者,應列明停車空間面積占共有部分總面積之比例。(以下略)
1.購屋時首應注意土地使用分區,近年備受關注的大直娛樂用地違規住宅使用問題,購屋時只要詢問清楚完工後是否登記為「住宅」或「一般事務所」,即可得知其合法性;由於工業住宅大都是經過二次施工,顯有違法疑慮,因此銀行承作房貸的意願不高,未來轉售相對不易。
2.有關房屋坐落方面,應注意鄰地是否被大型廣告招牌遮擋,導致無法了解未來鄰地規劃設計情況,常見後面再蓋的建物棟距很小,有些甚至沒有超過三公尺,其次,有些地形不完整基地常會出現壁刀煞等風水問題;另外有些山坡地住宅。例如淡水地區就曾出現兩塊基地在不同時間開發,因為受到坡度影響,導致最後興建的兩棟建物棟距與廣告宣傳差距太大而興訟。
4.停車位應該要特別注意的是,是否為雙向進出的平面車道,亦即要避免單向進出的狹窄車道(請參閱照片),另外也要注意小基地建案,尤其是危老重建,常見機械升降停車位(請參閱照片),因此就不可能構成豪宅的要件,售價也就相對較低;另一個重要問題是停車位的規格應該要清楚標示長、寬、高尺寸,才不會造成寬度不夠甚至是上下兩層機械停車(請參閱照片),導致停車不便等問題。
5.有些建案安裝有電動汽車充電設備(請參閱照片),甚至在停車位後面還規劃設計有小小的儲藏空間,方便放置維修零件等。
二、契約範本第四條:共有部分項目、總面積及面積分配比例計算《合格率21.05%》
1.共有部分應該要特別注意電梯機房、機械室或幫浦室位置,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中繼水箱位置,一般而言,中繼水箱的上下兩層與左右鄰戶,定價會比較低,通常也是一般購屋者較為排斥位置。
2.常見屋頂突出物以示意圖標示為臥室出售,其實這就是一個標準的違章建築,隨時可能遭檢舉拆除。
3.另一重要問題是表面看來公設項目齊全,但是否每一住戶都適用就相當值得商榷,例如健身房、宴會廳等,對於一些住戶可能就是不具效用的公共空間。
(一)賣方應於領得使用執照六個月內,通知買方進行交屋。於交屋時雙方應履行下列各目義務:
2.賣方就契約約定之房屋瑕疵或未盡事宜,應於交屋前完成修繕。
3.買方繳清所有之應付未付款(含交屋保留款)及完成一切交屋手續。
4.賣方如未於領得使用執照六個月內通知買方進行交屋,每逾一日應按已繳房地價款依萬分之五單利計算遲延利息予買方。
(三)買方應於收到交屋通知日起__日內配合辦理交屋手續,賣方不負保管責任。但可歸責於賣方時,不在此限。
(四)買方同意於通知之交屋日起三十日後,不論已否遷入,即應負本戶水電費、瓦斯基本費,另瓦斯裝錶費用及保證金亦由買方負擔。
1.在通知交屋期限方面,法令規定是領得使用執照六個月內通知交屋,惟當前在缺工缺料情況下,是否能夠如期交屋,就應特別留意。
2.在房屋瑕疵方面,應特別注意要在交屋前完成修繕,並非交屋後再補修繕,其重點在於交屋前修繕,還可以經由驗屋程序來要求達到合理修繕情況。
3.對於延遲交屋問題,定型化契約規定每超過一天應該按已繳房地價款萬分之五單利計算遲延利息,惟常見建商擅將萬分之五的利息私下調降或者是跟買方協議降至數萬元甚至零元,而嚴重影響購屋權益。
4.交屋保留款為房地總價 5%,建商不得擅自降低交屋保留款額度。
5.通常在交屋時都只是先辦理每一購屋者所購買的單戶房屋範圍,至於公共設施部分則是等到成立管理委員會之後再行點交,值得注意的是,公設項目、位置、面積,其他例如運動器材等公設項目與品質如何驗收點交?
6.依據定型化契約規定,房屋點交之後買賣契約是不需要返還給建商的。
四、契約範本第三條:房地出售面積及認定標準《合格率31.58%》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前已申請建造執照者,其屋簷__平方公尺(__坪)及雨遮__平方公尺(__坪)。
3.近年因為雨遮、屋簷不能登記也不得計價,自從107年1月1日以後再領得的建造執照就沒有屋簷、雨遮的爭議,因此,在附屬建物部分就只有陽台一項可以登記。
(二)前款由賣方洽定辦理之貸款金額少於預定貸款金額,其差額依下列各目處理:
(1)差額在預定貸款金額百分之三十以內部分,賣方同意以原承諾貸款相同年限及條件由買方分期清償。
(2)差額超過原預定貸款金額百分之三十部分,賣方同意依原承諾貸款之利率,計算利息,縮短償還期限為_年(期間不得少於七年)由買方按月分期攤還。
(3)差額超過原預定貸款金額百分之三十者,買賣雙方得選擇前述方式辦理或解除契約。
2.可歸責於賣方時,差額部分,賣方應依原承諾貸款相同年限及條件由買方分期清償。如賣方不能補足不足額部分,買方有權解除契約。
3.可歸責於買方時,買方應於接獲通知之日起__天(不得少於三十天)內一次給付其差額或經賣方同意分期給付其差額。
(三)有關金融機構核撥貸款後之利息,由買方負擔。但於賣方通知之交屋日前之利息應由賣方返還買方。
▲雙向上下坡車道
▲單向上下坡車道
▲機械升降停車設備
▲電動車充電設備
▲驗屋必備利器雷射測距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