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800美元到億萬身家
在1855年最後一天,工作了三個月的洛克斐勒收到有生以來第一筆工資─50美元,相當於每天50美分多一點。公司合夥人休伊特同時宣布將他作為助理記帳員的工資漲到每年300美元。1857年,他的工資漲到每年500美元,1858年,變成每年600美元。1858年年初,他的朋友,大他十歲的克拉克非常看重洛克斐勒的能力:「作為一個年輕記帳員,他有超出常人的能力和可靠性。」克拉克提議他們兩人成立農產品買賣公司,但每個人需要出二千美元的啟動資金。不可思議的是,洛克斐勒在短短兩年多一點的時間裡存下了800美元,超過他一年的工資!
1858年4月1日,利用自己的儲蓄和從他那位不可靠的騙子老爸威廉.洛克斐勒那裡按10%利息借來的資金,十八歲的洛克斐勒正式離開休伊特,成為一家新開業公司的合夥人。「自己當老闆真開心,」洛克斐勒說,「我心裡充滿了自豪感─為成為一家擁有4000美元資本公司的合夥人!」到1858年年底,這家新公司就賺了4400美元,屬於洛克斐勒的額分為2200美元,是他當雇員時賺的錢近四倍。
可以說如果沒有工作頭兩年省吃儉用存下來的800美元,洛克斐勒很可能就沒有足夠的資金創辦自己的合夥企業,也很可能就不會成為一段相當長時間內的世界第一富豪!
和洛克斐勒的經歷有點類似,十幾歲的李嘉誠就在舅舅的鐘錶店裡當學徒,十九歲時他到一家五金廠當推銷員,二十歲時由於出色的推銷業績,升任塑膠花廠的總經理。1950年夏天,年僅二十二歲的李嘉誠創辦長江塑膠廠,創業資本是五萬港幣,來自平時省吃儉用存下來的錢和親友提供的借款。沒有平時的節儉和儲蓄就沒有後來的「李超人」。
將盈餘變成支出
這條無論賺多少先付給自己至少1/10(儲蓄)的致富之道,和全球暢銷書《富爸爸窮爸爸》(Rich Dad, Poor Dad)的作者羅伯特.清崎(Robert Kiyosaki)的富爸爸告訴他的道理完全一致:先付給自己,將預算盈餘變成必須的支出。
多數人都知道儲蓄、捐獻和投資的重要性。但問題是,在支付了各種開銷、償還了債務後,很多人沒有任何錢留下用於做這些事情。其根本原因是這些人將儲蓄、捐獻和投資的重要性排在最後。
大多數美國中產人士處理家庭財務的優先次序是:1.找一份高薪工作,2.還房貸和車貸,3.按時支付帳單,4.儲蓄、捐獻和投資。換言之,給自己錢是他們最後才考慮的。
在清崎和他的富爸爸眼中,這種優先次序是完全錯誤的。個人為了創造財富盈餘,必須優先考慮盈餘。使盈餘成為優先事項的最好方法是重新調整你的支出習慣。把儲蓄、捐獻和投資至少列為第二優先項,並在個人收支表中將這些列為支出。
清崎剛結婚時就和妻子金姆商量好,兩人每賺一美元,就必須將其中的30美分作為開支用於儲蓄、捐獻和投資。這是他們最重要的開支,因為這些是創造財富盈餘的必要支出。在確保了這些支出後,剩下的70美分才用來交稅,還房貸、車貸,交水電費,買食品和衣服等。剛開始時,剩下的錢根本不夠支付各種其他費用,有幾個月的財務缺口達到四千美元。他們完全可以動用自己的資產(來自儲蓄和投資的積累)來補上缺口,至少可以減少當月儲蓄或投資的額度。但是清崎和金姆並沒有這麼做,他們的做法是想辦法賺更多的錢。清崎透過在外教投資、銷售和市場行銷課程,培訓當地房地產公司銷售團隊,甚至幫助一個家庭搬家來賺錢。他的太太則透過幫助企業做行銷企劃、做模特、銷售某品牌衣服賺外快。無論是巴比倫首富的致富之道,還是清崎富爸爸的忠告,都點出了有關儲蓄的幾個基本常識,我將在下面三個小節中一一介紹。
金錢如海綿裡的水
關於儲蓄的第一個常識是,是否願意儲蓄往往是個人的意願問題,而不是錢多錢少的問題。
阿卡德接受了貸款人阿加米昔的致富建議,開始每賺十個銅板,就拿出其中一個藏起來。「奇怪的是我並不比從前少些什麼。如果沒有那一個銅板我的生活沒有什麼不同。可是我常常受到誘惑,當我的積蓄開始增長時,我開始想購買一些商販擺出來的,或是駱駝甚至是船隊從腓尼基運來的好東西。不過,我還是明智地克制住了。」
「全球投資之父」坦伯頓爵士(Sr. John Marks Templeton)即使在最困難的時期還是和妻子堅持他們對自己的承諾:每賺一美元就拿出50美分用於儲蓄和投資。他堅信成功與儲蓄密切相關。他在很早的時候就設定了一個目標,即租金不超過年度「可支配所得」(交稅後、儲蓄和投資後剩下的錢)的16%。由於他善於尋找廉價的地下室出租房,他的租房支出遠遠不到16%。
講個我自身的例子。我2001年到美國的密西西比大學攻讀博士學位,身上只帶了一千美元,學習和生活費用完全依賴學校給的獎學金。當時的獎學金是每個月八百美元。為了存錢,我沒有單獨租房,而是和一個中國學生在校內合租了一間一室一廳的房子,我們在房間裡放了兩張單人床。由於房子在校內,因此也不用買車。平時我和室友輪流煮飯,每個星期搭其他中國學生的車去買菜一次。書買的都是二手書,或者從圖書館借閱。頭髮是幾個同學之間相互理的。就這樣下來,每個月能存下四百多美元。第二年我轉校到麻省的布蘭迪斯大學(Brandeis University),獎學金提高到每月一千美元,但生活費用也增加了,特別是房租。即使這樣,我每個月還是能存下五百美元左右。2003年,我父母要在老家買房,那時每0.3025坪房價才一千多元人民幣,人民幣對美元匯率為8.28。我將存下的一萬多美元匯給了他們,父母自己湊了些錢買了三十多坪的新房子。如果將購房看成是種投資,考慮到房產在過去十多年上漲好幾倍及寬敞的大房子為父母生活品質帶來的改善,那我在美國留學前兩年省吃儉用存下來的錢的投資回報還是很不錯的。
24美元購得曼哈頓,值嗎?
關於儲蓄的第二個常識是:時間是財富最好的朋友。愈早存錢和投資收益愈高,哪怕每年的收益很低,時間一久,累積的財富也會相當可觀。
阿加米昔對阿卡德說:「財富就如同一棵樹,是從一粒小種子發芽而成的。你的第一個銅板就是將來長成財富之樹的種子。這粒種子你種得愈早,它就能愈早地長成大樹。你愈忠心地用存款澆灌它,給它施肥,它就能長得愈快,不久你就能在樹蔭下乘涼了。」
1626年5月24日,荷蘭人彼得.米紐特(Peter Minuit)以約24美元的價格從當地土著手中購得曼哈頓島。這筆交易被很多後來人認為是歷史上最賺錢的交易之一。但真的是這樣嗎?假設有人在1626年存了24美元,年利率是8%,那到395年後的2021年,這筆錢值多少呢?值382.468兆美元!如今的曼哈頓島,即使再金貴,也遠遠不值382.468兆美元。也就是說,如果米紐特有先見之明並找到一個在未來395年每年都能有8%回報的投資機會,他在1626年就不應該用24美元買曼哈頓,而應該投資!這就是被愛因斯坦稱為「世界第八大奇蹟」的複利的魅力─當利息開始賺利息,即「錢生錢,利滾利」的時候,時間一久,再少的錢也會滾得很多!
也許你覺得這個例子不切實際,沒有人能考慮這麼長久。那我們來看一個實在的例子,假如家長在孩子出生的第一個月開始每個月幫孩子存一百元,年利率為6%,當孩子三十歲時會有多少錢呢?會有100,451.5元!到六十歲時,則會有70萬5400元!再舉個例子,有些人即使再沒錢,也要找錢買菸抽。假設平均每天花在菸上的錢是十元,如果將這十元不用於買菸而是存起來,同樣按照年化利率6%、每個月計利一次來計算,三十年下來這些錢則會變成301,354.51萬元。
對複利的另一層理解是,如果兩個投資機會淨投資額相差不大,但利率不同,在時間這個好朋友的照看下,多年以後,兩者間的差異會特別大。如果年利率不是8%,而是7%,那395年後24美元會增值到9.7兆美元,只有年利率為8%時的1/40。
因此,早存錢,精明地選擇儲蓄和投資機會是走向財務自由的根本途徑之一。
擋不住的誘惑
關於儲蓄的第三個常識是:儲蓄,看著錢慢慢長大,能夠培養人抵抗即時享受,注重長期目標的能力。
這點對孩子特別重要。我在〈和孩子談錢〉這章討論過經典的史丹佛大學的「棉花糖實驗」─能抵抗誘惑的孩子長大後往往生活得更好。
美國經濟學家安琪拉.萊昂斯(Angela Lyons)在一項針對大學生的研究中發現,那些擁有良好財務技能的人有一個驚人的相似之處:幾乎所有人都說,父母在他們小時候就幫助他們養成了儲蓄的習慣。這表明儲蓄是一種來自個人經歷的行為,而不僅僅是透過說教和灌輸可以獲得的知識。
對於家長來說,我們要做到兩點。
首先,我們自己要有存錢意識。因為很多孩子是透過觀察和模仿成年人,尤其是父母的日常行為,來獲得對金錢的認識和基本金融素養的。如果我們自己不存錢,我們就等於用自己的行動告訴孩子存錢不重要。可以不誇張地說,家長的金融行為和意識能影響孩子一輩子。萊昂斯在另外一項研究中發現,父母的財務能力和管理自身養老金的經歷會影響成年子女的退休儲蓄決策。
其次,家長要經常鼓勵孩子存錢並確保孩子明白存錢的重要性:讓孩子將他們獲得的錢的一部分存起來,抵住即時滿足的誘惑。研究證明,父母經常鼓勵孩子儲蓄可以使孩子成人後儲蓄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