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兩年的鼓吹,經貿營運特區終於正式被政府認可。新任的經建會主委劉憶如最近公開宣稱,要將五海一空的自由貿易港區直接升格為經貿特區,可以享受更具彈性的外勞政策,並開放大陸的半製品進口,經過深加工之後,以mit的產地名稱再輸出。但所謂更具彈性的外勞政策,只不過將外勞比例略微放寬,同時容許外勞報酬在基本工資與基本工資內含膳宿費的上下限之間浮動。而開放大陸半成品深加工雖然由於其最終產品可加值15%之譜,頗有吸引力;然而自貿港區範圍狹窄,根本難以進行足夠規模的深加工。若據此便誇稱升級為經貿特區,真要笑掉人的大牙。這樣小鼻子小眼的所謂經貿特區,之所以如此委曲求全,一個重要的關鍵,便是勞工團體結合勞委會堅決反對外勞報酬與基本工資脫鉤,而且聲稱國際勞工組織也不同意本勞與外勞有不同待遇。然若外勞工資始終保持在較鄰近地區高出甚多的水準,不僅使特區內加工產品的相對競爭力減弱,而且學者專家早已指出,這正是台灣的外勞飽受特權人士及銀行剝削的淵藪。這個結打不開,特區的發展潛力會大受損害。根本的解決辦法,就是讓特區真正「特」。之所以稱之為特區,又視為境外,其目的正在突破境內既有的重重束縛,以特別的形態、特別的規範,衝開一條血路,一方面做為控制下的實驗,一方面也藉此探索台灣未來發展的新方向。我們一再強調,台灣的方向已定,就是在三數年乃至更短的時間之內,蛻變成一個全面開放的自由島。因此,特區的神聖任務,即是領先將一個自由開放的經濟呈現在全體國人之前,因而預做防備,或是及早盱準其中商機,磨礪以須。這個自由經濟特區既與現況完全不同,當然不該拘泥於目前已難稱合理的種種束縛。既然勞工團體堅決要求本勞與外勞同等待遇,基本工資又構成一個難以超越的障礙,經貿特區最該進行的實驗就是,特區內依特區法的規範,取消基本工資,而對勞工的福祉與基本生活的照顧採取更具體而實惠的手段。更進一步,完全比照新加坡,在收取一定金額的就業安定費之外,數量與報酬皆由市場機制決定。一旦有此突破,特區必有大量海外企業蜂擁爭入,為台灣帶來無限活水;但是,我們只許在自貿港區內取一瓢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