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和比爾.蓋茲最近號召和他們一樣有著數十億或百億美元資產的超級富豪們,把一半財富捐出來。這一號召來自一場晚宴後起草的一封「捐贈諾言」(Giving Pledge) 的邀請函。該函邀請美國的富豪們公開承諾在有生之年或去世後,向慈善事業或公益組織捐出至少一半的財富。此舉一出,已有美國最富有的40個家庭和個人來簽署響應。包括紐約市長彭博、洛克菲勒家族掌門人大衛和投資家佩里曼、花旗集團前董事長韋爾和酒店業巨頭希爾頓、甲骨文公司創始人埃利森和著名電影導演盧卡斯……等等。《華爾街日報》奢華人生專欄的博客作家弗蘭克說,美國的有錢人過去一直在尋找的地位標誌是:遊艇、私人飛機和海邊別墅,因為這些是經濟大衰退後到最近之前代表頂級的身分地位象徵。但是現在要夠富有同時也要夠慷慨,能進入「捐贈諾言」名單,才能成為在美國享有新的尊榮終極標誌。對於很多富豪們來說,錢賺錢,相當容易。當財富累積到一定程度,本身就只剩下一個數字,不能代表什麼。若是窮得只剩下錢,真是可憐。擁有尊榮終極標誌,才是人生最後追逐的目標。其實,在美國的歷史上,巨富行善並不鮮見,特別是早年熱心慈善事業的富豪大有人在。一個世紀前,美國財閥的兩個主要代表人物洛克菲勒和卡內基,就曾捐出相當於現在的140億美元的善款。卡內基的名言:「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種恥辱。」更讓富者發人深省。當然要捐出財產,這種無私的奉獻,還要有其他的認知。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子孫是帶有血緣,依自己形象傳承的血脈。要捐贈,一個重要的體認是:財產不用留太多給子女。因為如果我的孩子有能力,他們根本就不需要我的錢。如果他們不行,給他們太多錢可能會害了他們。太多錢的年輕人,會好吃懶做,不會努力。太多錢會剝奪孩子通過自我奮鬥走向成功的快樂。所以留太多財產給子孫,反而會是一種災難。「捐贈諾言」也讓慈善事業或公益組織迎向新的未來。如果《富比士》雜誌上的每個富翁都簽署這一諾言,捐贈自己一半的財富,那麼估計將有6000億美元可以投入慈善事業,這可以解決世界上現存大量的社會問題。最重要的,「捐贈諾言」也開啟了人們對富豪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