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央行近四年來扮演打房急先鋒的角色,論理而言,打房政策非央行職責,但由於台灣近十六年來的房市政策都圍繞在打房的思維,缺乏治本方針,導致各部會亂箭齊發,打房過於頻繁且時機不對、方法錯誤,根本未掌握高房價問題核心,房價反而越打越熱,再加上選前新青安政策造成搶購搶貸風暴,新青安政策打敗所有各部會打房措施,造成房市甩尾現象,各部會束手無策,只好由央行施出第七波加重限貸的打房措施。
台灣房產政策 不應一直圍繞在打房思維
央行總裁楊金龍表示,第七波打房出重手理由有三,其一是有鑑於日本1990年泡沫經濟導致房市與經濟蕭條30年;其二,是美國2008年次級房貸風暴引發全球金融危機;其三,是中國大陸打房出手時機太慢、力道太重,導致現在上來的力道不足。
央行點出日、美、中房市泡沫經濟形成因素,台灣應引以為借鏡。
日、美、中都曾因央行政策干預 引發房市泡沫風暴
筆者認為,日、美、中發生的房市泡沫風暴的確與央行政策息息相關,茲分別分析如下:
(一)1990日本房市泡沫風暴:1985年美國與日本等五大工業國央行在紐約簽訂廣場協議,日圓一年間升值一倍,產生泡沫經濟的四大嚴重後果:
1.日本央行被迫大幅升值日圓,使得日圓資產吸引力增強。
2.為緩解日圓升值後的經濟下滑和通縮壓力,日本央行大幅寬鬆資金,鼓勵建商擴張信用,助長了資產泡沫。
3.日本央行其後採取錯誤的貨幣政策,將利率由5%減至2.5%以刺激經濟成長及阻止日圓過度升值,但卻未能適時調整,從而引起資產泡沫及日本泡沫經濟。為遏止經濟過熱,日本央行於1989年初開始快速加息,而資產泡沫亦於1990年形成。
4.日本三大戰略調整政策,開始收縮資金,大幅升息,導致回旋餘地變小,1991年前日本房市嚴重脫離基本面,導致房市泡沫化。
(二)美國次級房貸風暴:次級房貸危機,是2000年開始由美國國內金融機構過度包裝次級房貸衍生性商品,導致2006-2007年抵押貸款違約和法拍屋急劇增加所引發的金融危機,次貸危機以2007年4月美國第二大次級房貸公司新世紀金融公司破產事件為「標誌」,接著雷曼兄弟破產,房地產市場蔓延到信貸市場,進而演變為2008全球性金融風暴,而美國聯準會(Fed)是否善盡風險控管職責引發爭議。
在2007年以前,央行與經濟學界多不主張貨幣政策應考慮資產價格穩定。美國前聯準會主席葛林史班在主席任內,美國經濟表現亮麗,金融市場大體穩定,但卸任時被批評留下了資產泡沫的隱性危機,隨後兩年,次級房貸風暴隨即爆發,美國聯準會的風險控管是否善盡職責也成為眾矢之的。
(三)中國房市泡沫危機:中國房市長線主升段落在2012-2018年,開發中國家人均所得越過三千美元到一萬美元之間且經濟成長率平均達8%以上,這階段房價都會飆漲數倍,台灣在民國72年至78年間台北房價漲幅近五倍,中國2012-2018年間上海房價漲幅高達八倍,不同於台灣,中國央行過度放縱開發商擴張信用,2014-2020年間不斷的以限購、限貸方式頻繁打房,但忽略金融機構逾放風險,導致在央行大力整頓金融機構後,發現大型建商資不抵債,違約風暴因而產生,但也因央行下手過重,房市硬著陸,對中國GDP產生重大打擊,中國央行責無旁貸。
鑑於日、美、中房市泡沫化借鏡,其中都有央行介入與不介入失敗的影子,因此台灣央行不得不扮演打房急先鋒角色。
建議央行不宜扮演打房急先鋒角色 對市場與產業發展易造成不利影響
但筆者認為央行不宜對打房的職責一手扛,原因正如美國前聯準會主席在其回憶錄中所言:
1.央行沒有穩定資產價格的職責。
2.股市與房市是否存在泡沫,難以認定,央行未較市場參與者擁有資訊上的優勢(央行掌握房價資訊往往落後巿場即時資訊而不自知,容易誤判)。
3.欠缺各國央行順利平抑資產價格的前例經驗可參考,央行未必有能力消弭資產泡沫,而不讓經濟硬著陸。
其實,筆者認為各國打房政策鮮少有成功案例,大都只能治標而難抵市場自由機制的運作循環。另外,各國央行與經濟學界普遍認為貨幣政策若對資產價格波動做出因應,可能反而令產出、就業與市場的波動加劇,對經濟與產業長期健全發展會產生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