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預警遭公司解雇,待業期間除了可以申請失業給付、資遣費,不妨透過保單貸款,解決眼前迫切的資金問題。最近新聞不斷播送著華隆公司勞資糾紛問題,勞方長期罷工的畫面,由於華隆勞方多年來經歷沒有退休金、減薪及領七成薪水的日子,六月六日與資方協商破裂後,被迫展開無限期罷工,至今已超過九十天。行政院、立法院、勞委會等單位都有工人「徒步百里陳情代表團」的足跡,也有些華隆工人夜宿台北車站、前往董事長翁大銘位於木柵的豪宅抗議,甚至親手將陳情書交給馬總統,然而最後資方仍不願讓步,只願意清償打四折後的退休金和資遣費。保單可在失業期間當提款機華隆罷工案只是勞資糾紛中的冰山一角,根據行政院統計處截至今(二○一二)年七月止資料,台灣有一○八八多萬的就業人口,失業人口則有四十九萬人,在職場上很多時候,「離職」不是出於你自己的意願。或許你現在已經離職,等待新工作,又或許你正在工作中,但倘若雇主對員工有任何不合理的對待,不要默默承受,除了要爭取自身的權益外,也一定要請求協助。如果是非自願性失業,除了公司發放的資遣費,在待業期間也可以向勞保局申請失業給付;甚至,如果你有投保壽險,而且已經累積繳了許多保險費,這時候保單也能幫你解決燃眉之急。「錢從哪裡來?」或許對於眼前面臨突然被迫失業的族群來說,需要一筆周轉金支應資金短缺的狀況。然而,一想到借錢,民眾可能優先想到向銀行貸款,常忽略現金充沛的壽險公司,也是民眾借款調頭寸的來源之一。對此,中國信託人壽發言人卓長興表示,消費物價指數節節高升,或是面臨失業族群,就會臨時有資金周轉需求,保單借款手續簡便,利息遠較一般信用貸款為低,而且撥款迅速、可隨借隨還。不是每張保單都能借款通常保單的貸款金額依險種特性,在其累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範圍內,都可以作為借款的依據,借款成數依險種特性不同,貸款額度一般約為保單價值準備金的六○~九○%,借款利率依照險種不同也會有差異。但是,並不是每張保單都能借款,必須是有累積保單價值準備金的保險商品才行,例如終身壽險、儲蓄險、年金險(尚未開始領取年金),都可辦理保單借款,而一般的意外險及醫療險等,是不能申請保單借款的,且保險費繳交尚未滿一年的保單,或是已經停效、失效的保單,也都無法辦理保單借款。保單借款利率是由預定利率加一.五%,在手邊有眾多保單中可以選擇預定利率最低的保單借款。已借款保單仍要按期繳保費要提醒的是,如果已經申請保單借款,仍要按期繳納保費,民眾若覺得經濟壓力沉重,專家建議,可以考慮降低保額、減額繳清、儲蓄險轉終身壽險、年繳改月繳及保單墊繳五種方式,來減輕保費負擔,不要輕易將保險解約。另外,也要隨時留意保單價值準備金的餘額,否則可能會造成保單停效,甚至失效;舉例來說,假設借款本息金額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例如借款的本息一百萬元,可是保單價值準備金只有九十萬元,一旦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的當天,在超過的那天起,壽險公司就會停止保單的契約效力。如果貸款未還清前,各項保險金的給付,均會先行扣掉貸款本息,保單終止或滿期時,一定會將借款先扣除。雖然說保單借款是借自己的錢,但因為借了一年後利息將連同滾入本金,也就是說利息計算方式從單利變複利計算,台灣人壽提醒,別忘了保障自身保單權益,若未償還的保單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時,保險契約即會停止,因此在借款期間,應留意繳息狀況及保單效力。另外,以保單墊繳的話,墊繳保費期間持續享有完整保障,不過保險公司會收利息,計算利率大多等同於保單貸款的利率。保戶若沒有補繳回墊繳的保費與利息,則等到保單的價值準備金都墊繳了,保單效力也就會隨之停止,所以比較適合短期內就有能力重新繳費的保戶。理周小辭典:失業認定所謂失業認定,指被保險人於離職後,應檢附離職或定期契約證明文件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證件,親自向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申請失業認定及接受就業諮詢,並填寫失業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求職登記後,應辦理就業諮詢,並自求職登記之日起14日內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如未能於該14日內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時,應於翌日(即登記之日起15日)完成失業認定,並發給失業認定證明書。4大要件選擇適合的貸款工具面對借款工具眾多,專家建議民眾可依照以下4大要件,選擇適合的貸款工具:1.個人資產狀況(負債比)及還款能力。2.目前的利率環境下,檢視是否有自用住宅可作為借款的擔保品,有機會取得較低貸款利率。3.是否已經有其他的借款,若有的話,應考慮以利率較低的借款來償還利率較高的借款。4.評估自己的還款能力,妥善規劃將來6個月的現金流。失業後如何保障自身權益?案例:小陳是位擔任產品企劃工作的上班族,工作已經有1年8個月了,公司有幫他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月薪大約4萬元。由於老闆認為其工作績效不佳,要求調動其內勤工作,轉任外勤業務人員,但小陳不願意聽從老闆意見,因此想要申請資遣,但他想知道,離職時可以領到多少資遣費?老闆調職沒有經過他的同意,是否違法?員工被迫失業又有哪些權益可以去爭取?權益1:具非自願離職資格及有離職證明,才能申請失業給付請領失業給付,須符合下列規定:1.被保險人於非自願離職。2.辦理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3.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並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4.自求職登記之日起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經完成失業認定。權益2:勞退新制算法,滿一年工作資歷就可以領半個月的資遣費如果被雇主資遣,就可請領失業給付,但老闆不能隨便資遣員工。雇主想要變更勞工職務,須基於誠信原則才去做,否則任意將員工降職、降薪,是違反「勞動契約」。關於雇主調動勞工工作,根據勞基法規定,在工作場所中從事的工作有關事項應於勞動契約中由雇主跟員工雙方自行約定,雇主變更調動職務應由雙方自行商議決定。如雇主真的有調動勞工工作必要,依照勞委會的看法,應符合下列原則:1.基於企業經營上所需。2.不得違反勞動契約。3.對於勞工的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做不利的變更。4.調動後工作與原有工作性質為其體能及技術所可勝任。5.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給予必要的協助。而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的新制算法,每滿1年就可以領半個月的資遣費,未工作達1年則依照比例計算。以小陳為例,他可以領到資遣費算法為:40000×0.5=20000元(1年有半個月的資遣費)240000×0.5×8/1=13400元(8個月未滿1年部分按比例計算)可領資遣費為:20000 +13400 =33400元權益3:一般失業給付最長可以請領6個月失業給付標準是每月按申請人離職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的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給,自申請人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的第15日起算。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退保後,於請領失業給付期間,有受其扶養之眷屬者,每一人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10%額外給付,最多計至20%。前項所稱受扶養眷屬,指受被保險人扶養的無工作收入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失業給付期限最長發給6個月,但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時已年滿45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的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發給9個月。假設小陳離職退保前6個月的月投保薪資平均3萬,失業給付原本是6成薪為2萬4千元可領6個月,那他可以領到14萬4000元的失業給付(24000元×6個月= 144000元)。因此,小陳的資遣費加上勞保的失業給付,共可領33400 +144000=177,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