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過完了,今年鬧元宵,選擇光臨台北燈會,由於地點改到花博園區,離住內湖的我們很近,加上周六補上班上課,很哀怨,於是決定孩子放學後就帶他們「殺」去圓山,感覺可以「一掃陰霾」。不過,兒子還是碰上了「掃興」的事。我們趕到花博現場,先被人行道上人人都讚嘆的美妙燈海長廊給吸引,拍完照進入園區時,已經七點四十分,半小時一場的「蛇斑斑主燈秀」剛結束。在先生帶領下,穿過重重人牆,我們在一片花圃邊,找到可以看到蛇斑斑全貌的定點停下腳步,等待八點的到來。和大家一樣,我們也努力拍照,這時事情發生了。拿蛇斑斑當背景,我們改背對它,先生要兒子頭出來點,他一隻腳於是跨越地上的燈線,踩在花圃草皮邊緣,焦距都還沒調好,有人說話了。「弟弟,腳不要踩進去。」一位太太說。「妳講了,他還不出來?!」太太的先生接口說。這時我聽懂是在說兒子,看過去時,這位太太正在瞪他。趕緊叫兒子腳出來,他一臉不悅,原來也有聽到有人在「說」他,立即反應:「那麼多人踩進去,那個阿嬤為何只說我?」沒錯,是很多人在踩,但踩進去就是不對。一般人很容易有「才一下下有什麼關係」的心態,只是大家都一下下,草皮甚至裡面的花兒,就不保了。不踩踏草皮是我們從小就被教育的公德心,不過,在萬頭鑽動的燈會現場,人人摩肩擦踵,想不踩到草皮,卻可能被擠到踩進去,那對老夫婦太不盡人情嗎?還是要兒子女兒多注意自己的腳。等到八點整,蛇斑斑主燈秀再次開演,花圃另一邊接連出現好幾個娃兒,直接走進花圃坐下來,當然都是大人牽進來的。「剛才那個阿公阿嬤呢?怎麼不來管一管?」兒子沒好氣的說。賞燈夜,先有長輩說教,後有大人帶頭犯錯,好衝突的機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