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借券系統」常遭外界誤導,問題出在對實務的不了解,證交所花心思做解說,投資人可善用網站「有價證券借貸」專區及投資人專線。二○一一年因歐債危機,導致國內股市大跌,報章輿論與股市名嘴不約而同地對「借券賣出」多所批評,這當中許多論述,源自於對實務的誤解;而外界對借券市場的思維,可簡略歸納為「借券=借券賣出=外資在打壓股市。」此一觀念,實在有很大的謬誤之處,臺灣證券交易所特別做以下的說明:一、借券成交≠借券放空:借券交易和融券交易有一個很顯著的差異,從而在解讀「借券餘額」和「融券餘額」時必須小心。「融券交易」是投資人一方面向授信機構借入標的股票,一方面委託證券商賣出該股票,這兩個動作必須同時到位。而「借券交易」則是出借人和借券人之間成立證券借貸契約,借入股票除委託證券商賣出(包括用於投機、套利及避險) 外,尚可用於返還借券或證券權益補償、融券賣出之現券償還、認購(售)權證、股票選擇權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金融商品之履約、因應ETF或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之實物申購或買回等用途。換言之,「借券交易不等於借券賣出」。自然人也可借券交易二、借券市場參與者不是只有外資,輿論也把借券和外資畫上等號。事實上,證交所借券系統之「出借人」,包括:保險公司、銀行、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商、期貨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期貨信託基金、證券金融事業、特定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政府基金、員工持股信託契約、客戶有價證券信託契約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借券人」包括:銀行、證券商、期貨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證券金融事業、特定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雖然證交所借券系統之參加人以機構投資人為主,但本國投資人如果想要出借股票,可以將持股交付銀行或辦理財富管理業務的證券商,以信託業的名義參與;如果想要借入股票,則可以向自辦有價證券借貸業務的證券商辦理。三、借券餘額高≠外資打壓股市,現今的資本市場,有價證券很少被閒置。如果沒有在市場被買進、賣出,有價證券不是被借給想要借入的相對方,就是被當作擔保品以取得短期資金融通。前者稱為證券驅動借券(securities-driven SBL),後者則是現金驅動借券(cash-driven SBL)。現金驅動借券為市場參與者提供了一個管道,讓渠等以低於無擔保借款利率,為其持有之證券部位取得資金融通,從而降低其資金成本並增加財務槓桿,並為市場帶來買進動能。證券驅動借券讓中長期機構投資人賺取出借收入,並讓市場參與者在暫時的基礎上提供現金或其他擔保品借入證券,增加證券市場的流動性,並降低交割失敗的可能性。三道規範防線 交易安全又增動能此外,「借券賣出」也有以下規範,包括一、借券賣出市場總量控管,二、平盤下不得放空,及三、借入之股票不可現券領回,集保存摺中之借券部位與買進部位將予區分,借券賣出僅能以借券部位交割,普通賣出則僅能以買進部位交割。所以,大家可以看到借券交易其實為整體股票市場帶來了經濟效益,一方面可以降低市場參與者資金成本,並為中長期機構投資人賺取出借收入,另一方面也為市場帶來流動性。 若欲知更多詳細內容,請至證交所網站「有價證券借貸」專區之公告、通函項目查詢。網址:http://www.twse.com.tw/ch/products/SBL/SBL_law.php。投資人若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撥打投資人服務專線:(02)2792-8188,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