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政府正研議奢侈稅下一步時,筆者也與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及媒體記者,拜會了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香港地產代理監管局、新加坡房地產經紀協會、新加坡組屋發展局、新加坡市區重建局等產管學界,目的在探討台灣奢侈稅的利弊得失。兩岸四地在金融海嘯後因房價高漲紛紛祭出打房政策,在香港的打房政策業者稱為「辣招」,廣東話發音近似於「辣椒」,這就是為什麼香港七月七日會有二萬三千人的辣招苦主大遊行。新加坡則稱為「降溫措施」,意思是對高房價採取的降溫措施。香港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起推出連番辣招打壓樓市,包括「額外印花稅」、「買家印花稅」及「雙倍印花稅」,可惜不但未能壓抑或穩定樓價,反更刺激樓價急升三八%。新加坡二○○九年九月起迄今共推出八次不動產降溫措施,包括「買方印花稅」、「附加買方印花稅」及「賣方印花稅」、「貸款額度不超過收入六○%」等,但私人住宅價格指數四年下來也平均增長超過六四%。受人口、資金及利率支撐,現今在香港買賣樓房雖買方最高要支付二三.五%印花稅,賣方會有二○~一○%的三年印花稅額管制期,市場成交量下降五成,但樓價仍然穩定。而新加坡買方最高要支付一八%印花稅,購買總價要以三.五%的利率及收入六○%來計算,賣方有一六?四%的四年印花稅管制期,成交量因此下降五成,但私人住宅價格仍呈緩慢成長。反觀台灣奢侈稅實施已屆滿二年,但成效似乎與香港及新加坡一樣。雖在打房(屬短期政策),但香港有三○%人口住國宅,新加坡更有高達八○%人口住組屋。可見其政府皆有長期社會住宅政策,而台灣的社會住宅政策呢?且香港、新加坡政府皆有明確的經濟發展策略,但台灣呢?上述種種現象,仍是現今政府在研議修正奢侈稅之餘,更應宏觀思考之議題,而不是別人做什麼,我們就要學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