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競爭的場域上,專利早已自一紙證文件,晉升為商場的競爭利器。一個成功的專利布局,可以守,更可以攻;但,若只是虛應故事,以胭脂塗粉的浮誇心態,真正臨場見真章時,專利證明盡是廢紙;最後,只能向對手豎白旗。專利恐淪為結案工具 如此的競爭實景,產業界一點也不陌生,但迫於經營現實,無力補強。公務部門卻因欠缺實戰經驗,視出報告、上公文為主要任務;對他們而言,眼前的KPI,當然重於遠在天邊的國家競爭力;於是,以完成紙上作業的結案報告為終極目標。最近,立委們已對負責執行公部門預算的法人研發機構專利成果,賦予高度關注。除上期本刊專訪的許忠信及李桐豪委員外,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楊瓊瓔也對專利議題,提出具體看法。楊瓊瓔委員表示,台灣若不積極建立自己的技術專利,在與國外廠商合作的過程中,只有做苦工的份。她在擔任省議員時,就見證台灣產業受制於人的窘境。當時,製造火車的唐榮公司,與日商合作,但因技術甚至包括維修等的專利,都在日商手中,唐榮不具自主發展性;另外,自來水公司亦然。楊瓊瓔相信,國外廠商可藉由專利,牽制我們一整個產業的發展。取得一個專利 需時八十二個月由此可見,專利在產業競爭中所扮演的核心地位。既是如此,我們國家的專利管理到底出了什麼問題,以至於它無法為產業競爭加分?就楊瓊瓔觀察,這涉及兩個原因,一是審查流程過長,二則是審查人力不足。楊瓊瓔指出,專利審查時間曠日廢時,取得一個專利平均需要八十二個月,廠商或研究單位即便取得專利,市場商機也早已流失。至於,為什麼需要這麼長的時間,楊瓊瓔認為,這中間因不必要的繁複流程,浪費許多時間。看來,縮短專利取得時間是要務。楊瓊瓔表示,委員會已要求智慧財產局將專利取得時間縮短為三十七個月。智財權承辦人員 應有基本專業素養至於人員不足的問題,楊瓊瓔認為,增加人力必須輔以人員培訓,否則,讓沒有能力處理事情的承辦人站在第一線,不僅對加速專利審查無益,面臨業界頻傳的侵權事件,也無力協助。楊瓊瓔即以REBACCA一案為例說明。她表示,當年,REBACCA涉及國際仿冒官司時,完全是靠自己的能力扳回;在訴訟期間,業者獨自苦撐、承擔所有市場損失。只是,楊瓊瓔在就此案質詢智慧財產局承辦人員時,對方竟回答未曾聽聞過REBACCA品牌。楊瓊瓔強調,若我們的智財局官員對於品牌毫無所悉,又不加緊建立基本專業能力,如何期待他們可以協助本土產業,在國際市場上靠智財權享有競爭地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