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都更再爆強拆糾紛,長安西路都更案,實施者日前趁屋主赴市府都更處協調,偷將一至三樓梁柱拆除,導致四樓不同意戶的房屋傾斜而無法居住,由於該建物已危害公共安全,市府都發局強行拆除,張姓屋主強烈不滿,控告都發局長涉犯湮滅證據、強制、圖利、妨害公務和毀損五項罪嫌。都更不同意戶問題層出不窮,實施者與住戶間糾紛不斷,政府居中該扮演何種角色,俾利加速推動都更,請教莊教授的看法?答:推動老屋重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業已初審草案,根據統計,二○一六年第四季依房屋稅籍住宅類全國三十年以上房屋高達三百八十四萬戶,內政部長表示,若依照每棟營造成本八千萬元計算,總產值高達二兆七千兩百億元,對經濟貢獻很大,對此,個人持保留態度,主要原因在於都市更新不可能在短期間完成一輪,因此,其產值對經濟成長貢獻,仍應視都更速度而定,否則依舊是看得到吃不到,這也正是十幾年來幾乎歷任部長的期待都落空原因所在。都更完成日是n+1年的無限期循環根據內政部營建署所公布資訊,民國九十五年到一○四年十年間,完成事業計畫階段者共計四○四件,平均一年四十件,若以一案五十戶計算,一年約可完成兩千戶,而台北市三十年以上的老舊房屋共有五十七萬戶需要都更,也就是全數都更完成,表面上如只按戶數推算,須花上兩百九十年的時間,但事實上都更是n+1年的無限期循環,沒有百分之百完成的一天。根據統計,全台屋齡四十年以上的房屋,六都當中以台北市二六%最多,其次為台南市一九.九四%、高雄市一八.八七%、新北市一四.五一%、台中市一二.八八%、桃園市九.九五%,這些老屋幾乎談不上耐震,且很多都沒有安裝電梯,也沒有預留防火巷。若以五層樓老舊住宅約三.三萬棟來看,大都集中在雙北,並且耐震度普遍不足,台灣位處地震帶,房屋老舊問題迫在眉睫,主管機關重新研擬策略積極推動,可謂用心良苦。為加速推動都更,最近政府雖提出四大獎勵措施包括:容積提高至一.三倍或原建築容積的一.一五倍、放寬建蔽率與建築物高度限制、減免稅捐、政府保證資金貸款等;此外,申請不須經都更審議,約計二個月完成審查,惟相關配套不足,成效仍未見彰顯。歷年爆發糾紛案例之檢視喧騰一時的文林苑都更事件,經過長期抗爭與訴訟,於二○一四年三月十四日,不同意戶王廣樹在提起十多次訴訟均告敗訴之後,面對建商求償五千三百萬巨款賠償的訴訟壓力下,其子王耀德自行拆除組合屋,雙方達成和解,樂揚建設同意撤銷所有訴訟;文林苑終於在二○一六年九月完工交屋,王家分配到五戶新房子,總共一七五.○二坪,價值上億元,紛爭終告結束,惟所耗費社會成本不計其數。至於被房產業界形容是地段最好、爭議最大的正義國宅都市更新案,也於今年第一季動工拆除舊屋,預計二○二一年完工;期間正義國宅曾於一九九九年九二一大地震後被判定為危樓,該都更案前後足足拖了二十二年,銀行團終於與建商簽署一二○.九億元聯貸,預計興建地下七層、地上三十一層的住商混合大樓,完成後將成為台北市東區新地標,也將是新政府推動都更的重要指標。另外,位於忠孝東路五段、松山路口永春警察宿舍都市更新爭議案,前後整合時程長達十六年,其中最大的爭議點是不同意戶對於估價結果存有疑慮,認為建商賺取暴利;但也於二○一六年九月開工動土,預計二○二○年完工。該案規劃地上三棟主建物,分為十五樓兩棟、二十一樓一棟,坪數規劃十二至五十七坪,共新建二八二戶,一一四戶原住戶將全數搬回;至於不同意戶則已劃為整建區,由於新建大樓與不同意戶老屋棟距僅二公尺,實施者將無償以整建維護老屋拉皮方式處理。值得一提的是,該都更案原住戶租金補貼竟長達八年,支出金額超過億元,而大家最關注的是,整個社區依舊無法整合成功。至於近期長安西路都更案,當初不同意戶開價一億兩千萬元,經估價師估價兩千三百萬元,最後屋主降價至八千八百萬,惟仍未達成共識,但建商卻趁屋主不在,偷偷將一至三層樓梁柱拆除,導致四樓傾斜無法居住,市政府認為建商依法有據,支持拆除,但偷拆行為不可取,倘若真的依法有據,為何不能公然拆除?如今,最令社會大眾疑惑的是,究竟雙方所依循之法令為何?能不能給大家一個標準答案?取消代拆門檻 真能順利推動?都更案常於「拆除」環節糾紛不斷,根據現行「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依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請求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補充規定」,都更案代拆戶占總戶數一○%以下,且戶數五戶以下,才可申請政府代為拆除,惟許多都更案仍出現不同意戶阻擾而無法順利進行拆除。執行強制力,尊重多數決,犧牲少數人利益,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日前宣布,將取消都更案建商申請代拆門檻,未來都更案無須取得全部所有權人同意,只要都更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通過,實施者就可申請建照、拆照。剖析、拆解歷年都更爭議癥結點 成立專業法庭加速都更也就是說,事業計畫的門檻為三分之二所有權人、四分之三樓地板面積同意,滿足門檻且提出的權利變換經審議通過後,就可申請拆照;因此未來只要有三分之二戶數同意都更,就能申請代拆。不同意戶糾紛層出不窮,近年來包括文林苑、永春案、正義國宅及汀洲路龍腦案等,常見實施者已取得拆除執照,但因住戶仍居住在內無法進行拆除,最後,趁屋主外出,強拆房屋致使無法居住而引發紛爭,備受社會關注。雖然北市府堅稱依法有據,惟不同意戶仍對建商與都發局長提出訴訟,市長雖表態都更終究要往前走,十幾年不處理,是政府失職等言詞,惟截至目前為止,任何都更案都是曠日廢時。綜觀上述所提案例,為加速推動都更起見,建議成立專業法庭,藉公權力之介入,讓執法人員得以在有法令依據、有司法做後盾情況下,加速都更之推動。 (整理.葉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