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半世紀以來首見的加稅法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最低稅負制),9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明年元旦起,個人所得淨額加上海外所得、員工分紅配股市值、未上市櫃證券交易所得等,超過6百萬元部分,要課徵20%稅額,預計個人與營利事業最低稅負開徵,政府每年可增加百億元稅收。許多手上擁有海外資產的投資人皆擔心未來報稅是否受到衝擊,而分紅配股與面額的差價、未上市櫃的證券交易等稅基擴大也讓不少納稅人疑惑,《理財周刊》專訪信實會計師事務所所長羅友三,解讀最低稅負的影響與意義。
#@1@#有客戶說,「怎麼辦?我所有租稅規畫都在裡面」。的確,最低稅負這個稅法很聰明,80%的節稅規畫都在這裡。包括企業端的促產條例、原訂免徵的證券期貨交易所得、國際金融分行業務等,都納入課稅範圍。而個人端則有5項稅基納入: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同一人的壽險與年金險給付、非現金捐贈、未上市櫃證券交易所得、員工分紅配股超過面額差額,還有海外所得。不過,以個人所得門檻600萬元來看,不要說一般民眾不用擔心,即使是中高所得的納稅人也沒有影響,只有「頂級」的大戶會適用最低稅負制,年所得至少要2,000萬元以上的族群。
#@1@#很多人問到,海外所得要不要報,怎麼報?海外所得要超過100萬元,可能只有5 %的人需要申報,此外還得看未來申報方式的走向,是國稅局的查證主義,還是納稅人舉證主義。所謂納稅人舉證主義,舉例來說,如房東和房客收房租,本來每月是5萬元,但房東只收2萬元,但要求房客給押金500萬元,這500萬元拿去存銀行,利息可拿到20幾萬元。這方面稅法就採舉證主義,納稅人要舉證這500萬元放在哪裡,不然國稅局就會自行試算利息。再如買股票,民眾須申報獲得多少股利。如果海外申報以後採這種方式,根本不用查,只要民眾有匯款出去的紀錄,國稅局就要你申報,而國稅局只要掌握匯款記錄。在理想和現實間的可行方案,應該會從查證到舉證,剛開始一定是國稅局去查,初期的遊戲規則會比較鬆,再慢慢找到平衡點。
#@1@#另外,很多人也對保險納入最低稅負有疑問。最低稅負制應該說是財產稅的一環,過去保單申報遺產稅,是看過世的客戶是否為被保體,而現在納入最低稅負稅基,只是要再區分買保險的時間,是在95年1月1號之後還是之前買的,假如94年12月31日以前買,就放在遺產稅裡的不記入遺產總額。來看個對比,如果李先生過世前買個9,000萬元的保單,受益人有太太和兒子、女兒各一,只要兒女成年,每人可得3,000萬元,這9,000萬都未達需繳最低稅負的門檻。另一位陳先生,則買了9億元的保單,一樣有3位受益人,每個人能拿到3億元,遺產稅課不到,但透過最低稅負至少能適用20%的稅率,能維持至少的公平性。而一個上市公司老闆也打電話來求救,許多公司背後是投資公司交叉持股,面對最低稅負,如果公司是千萬元規模的還無所謂,因為買賣產生的個人交易所得要超過600萬,才有最低稅負制,但上億元的就會卡到,其中還牽涉股份轉讓給下一代的問題。但剩不到20天最低稅負就要上路,沒時間跑完資金流程就只能贈與稅、最低稅負二選一。過去許多大老闆每年都送股票給小孩,再以股利買母股,20年就能轉很多錢,這是躲贈與稅的方法。不過現在,躲完贈與稅,最低稅負就在後面等著。因持股成本和轉讓的價格,如果低報,會有贈與稅;如果和贈與稅法完全合乎,也就是價值重新評估,則會有最低稅負。最低稅負最聰明的地方在這裡,讓避稅大戶沒處跑,但不是要繳稅繳得傾家蕩產,而是每個人都要繳,希望能實現公平。
#@1@#海外所得課稅也是如此,可說是輕稅重罰,根據最低稅負罰則,短報罰2倍,漏報罰3倍。20%罰3倍,加上原本應納稅額,可能達80%!加上有100萬免稅額,很多人就會願意申報海外所得,不過這一報,之後的遺產稅、贈與稅都會冒出來。但這樣的稅制走向是對的,讓稅制不要這麼傾斜。所有資產持有人要有個心態:台灣稅制趨勢會走向「輕稅重罰」,稅率不是很高,但要求誠實申報。未來,所得稅和遺產稅率都可能會下降,大有調降5~10%的空間。只是,不是現在,否則現在租稅負擔最重的是勞力階級,一旦又為有錢人降稅,貧富差距太大,會形成富可敵國和窮無立錐之地兩個極端。而最低稅負的效果就是讓社會不傾斜的太嚴重。國內對於其他國家的稅制,其實有很多誤解,國內即使取消遺產稅,海外資金也不見得會回來。而許多人提及的香港取消遺產稅或加拿大沒有遺產稅,但事實上,因為香港遺產稅率原本就很低,取消與否對香港政府稅收影響不大;加拿大沒有遺產稅,但仍要課所得稅,爸爸媽媽去世後,繼承人要針對其拿到的財產去課所得稅。連美國總統布希說要取消遺產稅,微軟總裁比爾蓋茲和股神巴非特都寫信公開反對。理由是遺產稅取消後,美國資產將會集中在少數人手上,對國家不是好事。而國家不強大,不論個人或企業的資產就沒有價值,美金兌台幣如果有天變成1:10,他們資產馬上少了1/3。如果沒有健全的稅制,國家不會富強。像是東非、印尼,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上,發生暴動,受害的還是住豪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