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近年政府推動都市更新遭遇諸多阻礙,為求慎重起見,十二月六日姚文智立法委員特再邀請相關主管機關、專家學者與產業界於立法院再度舉辦公聽會,針對最近行政院會通過的新版《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在立法院院會付委前擬再度凝聚共識,以期法令制度更為周全完備。眾所皆知,多年來姚委員對於都市更新法令政策之研究極為深入,其中「都市再生」更是姚委員推動都市更新的主要核心理念,這次修法過程,姚委員還特別提出《都市再生條例》,雖然沒有達成另立專法的目標,惟在新版《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當中,已新增第三章政府主導「公辦都更」與「都市再生」之相關法條,可謂用心良苦!誠如姚委員致詞所揭櫫之重點,新版《都市更新條例》已較完備,特就姚委員致詞主要內容歸納為四點,並以第一人稱方式陳述如下,以示尊重:一、今日我特別針對行政院會十一月二十三日通過的新版《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在立法院院會付委前,召開《新版都更條例行不行》的公聽會,從「有沒有解決根本性及策略性的『都更難題』」、「新增《第三章》,政府主導『公辦都更』與『都市再生』積極性」、「激發實現都市再生及都市更新之公益性與必要性的能量」等三大關鍵面向,邀請內政部、財政部、金管會、學者專家及相關業界深入討論。二、總體而言,與會學者專家及相關業界對行政院新版《都市更新條例》的評價,是「褒多於貶,但期待政府落實」的。由於我長期主張應由政府主導都市再生與公辦都更,內政部長葉俊榮及花敬群政次發言時均指出,新版中新增《第三章,政府主導都市更新》,是採納我所提《都市再生條例草案》的立法目標。但過去都更條例實施十九年間糾紛不斷、推動不力的事實,學者專家及相關業界歸納出「政府不作為、卸責與公權力不當授權」等原因所致,因此,對於《第三章》在強化政府主導推動都更、策略性都更機制及與都市計畫迅行連結,政府所扮演的角色仍顯消極,尚有磨合之必要。三、由於目睹台北市的城市發展緩慢、缺乏創意,因此,自我擔任立委以來至今,即投入大多時間研究都市更新法制及擘劃都市發展戰略,因此,學者專家及相關業界的意見與心聲,於我心有戚戚焉。行百里路半九十,在與政府及民間一次又一次的溝通、論辯,我們正走在正確但有磨合更好共識的大道上。四、政府主導帶頭衝,都市再生不是夢。策略性都更計畫本質上是都市再生計畫,更屬於國家長期發展戰略項目,位階必須提升至行政院,以免浮濫而折損都市再生及都市更新的公益性與必要性。未來修法,我將朝此方向繼續努力,充實更強大有效的制度能量與民間活力,注入新版《第三章,政府主導都市更新》之中。值此新版《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在立法院院會付委前夕,姚委員於十二月十七日正式宣布參選台北市長,在此誠摯祝福姚委員「百尺竿頭,更上層樓」,預祝高票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