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會老,但除非到了即將要「老」的階段,否則絕大多數人對「老」是極為無感的。但無感會有什麼後果?以下的報導,主要想告訴你,如何在還沒老的時候,及早有所體認,並先思考未來如何避免自己落入「三不靠」老人的境遇,以及不要讓年齡成為難以跨越的租屋門檻而無屋可居。而所謂的「三不靠」老人,指的是沒有自住房子的高齡長者,當社會上有諸多房東族不將房子租給老人、高齡長者又不具請領低收入資格,以及自己又沒有錢能自費住到安養中心的話,這群老人就面臨「無屋」可居的困境了。長期為弱勢族群發聲的「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談到,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中華民國人口推估」,台灣已於一九九三年成為高齡化社會,二○一八年轉為高齡社會,而推估二○二六年將邁入超高齡社會。國際上將六十五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率達到七%、一四%及二○%,分別稱為高齡化社會、高齡社會及超高齡社會。此外,到了二○六五年,每十人中,約有四位是六十五歲以上的老年人口,而這四位中即有一位是八十五歲以上的超高齡老人。呂秉怡根據該推估資料談到,老並不可怕,但餘命過久(也可說是活太久)的長者,若老無所靠(依),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從四大象限看老人住的問題如果以「經濟能力」為縱軸,而「健康狀況(指生活自理能力)」當橫軸,畫出四個象限圖(如圖)來看,如果你是超高齡老人中,具有高經濟能力,且健康情況良好,有自理能力者,那麼,你就屬於右上象限圖內,有付費能力,並可挑選較高檔的養生村,像淡水地區的潤福機構,或是林口長庚養生村,可以好好安享餘年。而如果你是屬於健康狀況較差,但仍具有經濟能力的一方,就可以屬於左上象限圖中,能找得到一般的自費安養機構。但如果你的經濟能力較差,唯健康狀況好,具有自理能力的話,則有右下象限圖內的兩種情況,一是具有「穩定付租能力」的話,那麼透過崔媽媽基金會的弱勢居家扶助,則可找到「友善房東」或「社會住宅」而租到房子,但若是二「缺乏穩定付租能力」,則需要社政單位的協助方案,才有可能找到居所。但若是經濟能力差,生活自理能力又差,則屬於左下象限圖內,屆時要透過公辦安養機構的救助,才有辦法找到住的地方,問題是,政府對老人照護的相關因應政策,還是處於嚴重不足的情況。呂秉怡談到,就崔媽媽基金會所服務的對象來說,主要是屬於右下象限內,具有穩定付租能力者,但別以為你有錢,就一定能租到房子。年齡是租屋門檻崔媽媽基金會居住扶助部主任馮麗芳指出,在協助高齡長者租屋的過程中,「年齡」就成為難以跨越的租屋門檻。馮麗芳指出,十多年前,台北市的公宅承租條件,還針對四十五歲以上的單身族設限,此一「單身歧視」條款,招致外界詬病,經過討論後才取消。但時至今日,仍常聽到一些四、五十歲的中壯年,若是沒有固定的工作,很多房東族都會考慮再三,因為就房東族來說,存錢買房子當「收租公」,就是要有房租進帳,若是沒有工作能力或沒有固定收入者,萬一收不到租金怎麼辦?因此,房東族大都對「租客」挑三揀四。但試想,十多年前,屬於中壯年的四十五歲單身者,都可能「租不到房」,那麼,如果年齡在六十五歲以上的單身長者,會有房東願意租房子給他(她)嗎?馮麗芳表示,一般來說,如果是有跟家人(另一半或是家中子女)共同租屋者,房東族比較不會拒人於千里之外,但若是單身的長者,萬一身體狀況又較不靈活,大多成為房東族的拒絕往來戶。長者租屋成功率不到兩成崔媽媽基金會統計,從民國一○四年到一○八年所服務的弱勢家庭租屋量,每年約在二百件上下,其中就六十五歲以上長者的申請案件,約在八、九十件左右,但能媒介成功的比例,卻低於二成以內,最好的結果才只有一八%。很多長者上門詢求協助,都悲嘆「租屋」不易。有的長者說,依租屋網上的電話打電話過去詢問,房東一聽他的聲音(老年聲),直接就說「房子剛租出去」。另也有些長者,已跟房東約好看房子,但人一到現場,房東一看他的老態,客氣的房東還會說,不好意思,「剛租出去」,不客氣的房東直接就說,「不租老人!」每個人都會老,但老年人去租房子,「年齡」成為最大的障礙,讓很多租不到房子的老伯伯或老婆婆悲從中來,喟嘆「老了,有錯嗎?我又不是付不起房租!」其實,很多房東族之所以拒年長者於千里之外,還有另一層擔憂,那就是怕獨居老人死在租屋處,其若是自然死亡,不會產生凶宅問題,但若是非自然原因死亡,被貼上「凶宅」標籤,不僅減損房屋價值,也會有房客得知此種情況而不租,屆時,一有空窗期,對想收租金的房東來說,怎麼算都不划算,而這也不能怪房東們對長者沒有愛心。崔媽媽在尋找友善房東呂秉怡談到,崔媽媽基金會目前在官網上張貼「友善房東我在找你」的宣傳,希望募集在台北市及新北市有待租物件,雅房六千元內,套房一萬元內及住家一萬八千元內,可入戶籍或可申請租金補貼者尤佳。為了能招募到「友善房東」,崔媽媽基金會也會幫忙做到租屋資訊曝光、房客身分確認、協助擬定租賃合約、協助辦理成為公益出租人或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方案,可連結相關專業代管業者、房客安居網絡建立,並就緊急事件應變處理,以及租屋法律協助等多項服務。呂秉怡談到,只要能成為公益出租人或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方案,友善房東都能在房屋稅、地價稅及租金所得的所得稅減免上獲得政府規定的優惠減免。馮麗芳則針對「緊急事件應變處理」談到,雖然超高齡長者難免會有可能在租屋處自然死亡或有意外事件需處理的情形,但一碰到這種情況,崔媽媽基金會社工人員一獲知會,馬上就會主動進行協助,友善房東根本不用出面處理。她也談到,社工在協助長者租屋時,常有房東誤解這是「麻煩」案例(人物),才要社工陪同,但其實,有社工陪同,對房東族來說,才會多一層保障,因為社工出面,代表的是背後有穩定社會福利資源協助,並有定期訪視及慰問,反而讓房東花在了解(或處理)房客的時間大大減少。馮麗芳談到,在長者租房上,今年七十多歲的王阿姨(化名)算幸運,她幼時因為家貧而被送養,養父母沒有讓阿姨受教育,二十歲時遇到後來的雇主,便負責照顧生病的女主人,一直到去年老主人過世,阿姨才開始面對「得獨力租房子」的問題。社福單位協助長者租屋透過其他社福單位的轉介,崔媽媽的社工最後幫阿姨找到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一間小套房,入住後,阿姨勤儉、愛整潔,將承租處內外打掃得乾乾淨淨,房東偶爾路過,都會說這個阿姨好愛乾淨,把他的房子維持得比以前還好,甚至特別來電,希望基金會幫忙多多尋找這樣的房客給他。呂秉怡說,年長又孤身一人,是讓房東避之唯恐不及的年齡與處境;但因為有友善房東,願意信任阿姨背後的社福資源,透過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方案,提供阿姨一個安居之所。他說,其實在這個社會中,有許多像王阿姨這樣有生活自理能力的長者,他們的背後通常有社會福利系統定期的關懷與協助,讓願意出租的房東,愛心無後顧之憂。但馮麗芳也坦言,並不是每位長者都像王阿姨那般幸運,她分析,很多長者是直到老了,沒有房東願意把房子租給他,才驚覺老人租屋難的悲歌!她曾服務過一個個案,年輕時也是台大畢業生,早期因家境不錯,以致有錢就花,並未買房置產,等到七、八十歲,跟一些兄弟姊妹也沒聯絡,孑然一身,因為沒固定收入,只能領低收入補助,每個月約一萬多元。及早審視年老居住問題因為只有這筆錢,他沒辦法租較好環境的房子,而雅房又不像套房有衛生設備,但他又不想跟別人共用公共衛浴,結果每個月一領到補助,就跑到賓館洗澡,一個月只洗兩次,身上難免有味道,又引來鄰居的排斥。此外,有些房東把分租套房租給長者,但長者有其「脾性」,若看不慣同層其他年輕人的作派,愛唸幾句,或嫌他們太吵,很多時候,會造成年輕租客的排斥,而房東當然願意租給年輕人,最後,是長者搬離。馮麗芳也說,很多長者上門要求協助租屋,常會開很多租屋條件(不能怪他們),要可以開伙、可以養寵物、要低樓層或有電梯、靠近醫院…之類的,而沒意會到,現在是社會在篩選他們,而不是他們能挑什麼?馮麗芳說,她曾接到一位高齡九十三歲的老伯伯的租屋需求,但這個年齡,除非有政府提供的社會住宅或平宅等公部門的資源,否則,屬於私部門資源的一般房東,寧願被罵沒有愛心,也不想「惹麻煩」上身。呂秉怡談到,在高房價時代,他並不是要鼓勵大家去買房,但大家一定要提早想想,如果當你老了,沒有子女養你,又沒有親友,孤獨一身,沒有住的地方,這會是什麼樣的感受?他說,也曾有老伯伯可能年輕時沒養家,以致老了,子女也不養他,但他的子女有收入,也有不動產,因此,無法向政府申請低收入補助,最後,透過打官司終止扶養責任,才得以申請補助。但社工人員在開會時曾提及,看著長者不得不打官司而切斷扶養關係,某個時刻,看到長者的那種孤寂無奈的處境,會令人鼻酸!下流老人問題也將在台出現二○一五年日本社會學者藤田孝典著有《下流老人》一書,根據維基百科的整理,大意為日本近年來出現了大量過著中下階層生活的老人,年金制度即將崩壞、長期照護缺乏人力、高齡醫療缺乏品質、照護條件日益提高、老人居住困難,而且未來會只增不減,若政府不提出有效政策,可能出現「一億人的老後崩壞」。呂秉怡指出,說一億人的老後崩壞,數字可能太誇張,但就崔媽媽基金會所接觸的長者老年居住問題,求援的件數看似不多,但能成功幫忙租到房子的比例不到兩成,若將時間直接放到二○六五年,就不免讓人憂心,超高齡長者無屋可居的問題將會多麼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