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給付保險金,讓我勇敢的挑戰病魔,而非料理後事。」罹癌10年的小野惠子,在見證的記者會上激動地說。她是保德信人壽第一位使用「生前給付保險金」的日本保戶,也是僅少數在被醫師宣判只剩下半年的壽命、卻活過了10個年頭的乳癌病患。小野惠子強調,在這10年當中,她並沒有吃特別的藥物或者是食品,能夠戰勝病魔最大的關鍵是:精神層面。「保險金讓我在生命末期非常安心,因為子女的教育、生活費都有著落,更能全心全意的與病魔纏鬥。」小野說。
#@1@#事實上,小野惠子是一個再平凡不過的日本上班婦女。在10年前,她有份年薪30萬日幣(約合新台幣約8萬5千元)的工作,還有3個乖巧的小孩。在日本,買保險通常是男人的事情,然而小野惠子在40歲的時候,因為聽到身邊許多好友陸續生重病,想到自己也應該為家裡的貸款、小孩教育金多盡點力,因此,才買了張「家族收入保單」,每個月繳日幣2萬5千元(約新台幣7,100元),沒想到才保了1年多,就發現自己罹患了乳癌,而且只剩下半年的壽命。小野前後動了3次乳癌手術,更切除了肺。龐大的醫藥費支出,本應讓小野的家庭面臨前所未有的困境。但幸運的是,小野的主治醫生願意為她開立生命末期證明,讓小野憑據提前拿回了9成的身故保險金,也就是日幣1,800萬(約新台幣514萬元)。這一筆錢幫她走過生命中最難熬的一段路,如今她的臉上完全無病容,繼續寶貴的人生。
#@1@#其實,自從民國82年開始,國內的壽險公司就陸續將「生前需求保險給付條款」,加入壽險或防癌險保單當中,有了這個條款,被保險人不必等到身故才能夠領到保險金,而是當被保險人在被醫生宣判已經走到生命末期時,就可以先領取大部分的保險金。以理賠經驗最豐富的保德信人壽來說,在日本推出14年,已經有313位的保戶受惠,理賠金額達新台幣9億9千650萬元;在台灣推出10年,也有31位保戶受惠,理賠金額共新台幣6,000萬元。而84%申請理賠的人介於35歲到55歲,以癌症及肝硬化病者最多,理賠金額平均在新台幣200萬元左右。通常,各家保險公司對於生前保險給付金大多有所限制,從身故保險金的40%到90%都有,理賠金額上限從新台幣200萬元到500萬元不等,剩下的金額則是需等身故之後再理賠。保德信人壽總經理金段宇表示:這除了是依據理賠實際經驗,以及精算結果,也是考量到6個月的醫療費、生活費差不多是新台幣500萬元,畢竟,像小野惠子這麼幸運的例子並不多,因為大部分的人,是活不到這麼久的。
#@1@#不過,雖然各家保險公司的保單都附有這個條款,但是實際上獲賠的人數並不多。宏泰人壽科長張令康就表示,主要是因為在國內要取得「生命末期」的醫生證明並不容易。畢竟沒有一個醫師敢鐵口直斷,預言病人的生死。事實上,這種生前就可領回身故保險金的概念,早在1980年代初期的美國就已開始,最初是罹患重症的保戶(那時多為愛滋病患及重症病人),將保單受益權以折價方式,轉讓給第三人換取現金,以減輕高額醫療費用的壓力。也就是說,保單持有人將保額價值500萬元的保單,以400萬元的價格透過仲介人,賣給投資人以獲取立即的現金,投資人則需繳付後續年度的保費等被保險人死亡,再向保險公司領回500萬元。因此,被保險人死亡的愈早,其投資的報酬率愈高,容易讓有心人士動殺機,也因此,這種以他人生命期限作為投資標的商品,存有高度的道德風險,過去俗稱為「死亡保單」。保發中心表示,「保單貼現」在國外經過了數十年的發展,早就已經由單純的保單買賣,轉變成為是證券化的交易,類似共同基金的性質。而從保戶的觀點來看,保單貼現是「解約」與「保單貸款」以外的另一種選擇,有助於急需要現金時的財務運用;而從投資者的觀點來看,由於保單貼現具有現金流量波動小、可預期等的特性,而且投資報酬則是取決於保單貼現價值,與被保險人平均餘命的預估,和傳統的金融市場的走勢低度相關,可以作為是分散投資組合風險的工具。利用保單來貼現雖不用取得醫師證明,也不限於重病之人,但由於目前在國內法令尚未完備,也未開放合法交易,因此不管是保戶還是 投資人風險都很大,因此要在生前將保單變現,還是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請比較有保障。最後,值得一提的是,生前給付保險金的課稅問題,到底生前給付保險金,如果在生時沒用完,是否需納入所得或是遺產課稅?因為「生前給付」對象為「被保險人」而非「受益人」,是否適用於保險金給付免納所得稅的範圍?對此,保誠人壽表示,應依所得稅額基本條例第12條第2款,「基本條例施行後,所訂立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以及年金保險,受益人受領之保險給付。但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部分,免予計入。」辦理。而國稅局表示,目前,尚未見實際案例,但若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17款,以及遺產稅法第16條規定,就不用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