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管是什麼原因造成台灣經濟衰退,從我們生活周遭環境的變化,可感受到越來越難賺,缺錢、欠錢、找不到賺錢翻身機會的人是越來越多;擺攤子餬口飯吃的小攤販變多、在機場及醫院旅館前排班的計程車,隊伍是越排越長了;台北車站東門口等著慈善機構發放免費便當的失業人群,也越來越多……這種找錢度難關的苦,小攤販知道,大企業老闆也一樣是過來人。王品集團董事長戴勝益,現在掌控著年營收32億元的集團企業,但是1993年的夏天,他卻曾負債1.6億元,每個月得付出一百多萬元的利息錢,讓他每天害怕白天醒來,又得面對另一個3點半的感覺;越南東家羊肉爐少東、「出一張嘴」燒烤火鍋店現任負責人楊欽堯的人生,也曾因債務被打入谷底。1999年7月,他因相信朋友的片面之詞,背上2千多萬元債務;消息一傳出,女朋友無故消失;一夕之間,他的人生從「漲停板」打入「全額交割股」。
#@1@#這種「破產人生」的戲碼,現在幾乎在每個角落都在上演中,主角可能是卡奴、房貸族或是失業族,他們都是持續擴大中的破產黑洞裡面漂浮的粒子之一而已。根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統計,有卡債問題者平均負債金額為60萬元之多;而銀行業者推估,目前有所得、有收入能力者約1,100萬人,但無力償還卡債的人數高達70萬名,整體欠債總額達2,600億元,還不包括民間借貸部分如標會、向地下錢莊借貸等。在台灣,每個月有5萬人面臨信用破產,更大的破產黑洞還在持續擴大中。「破產黑洞」迫使2,300萬的台灣老百姓必須付出龐大的社會成本。據兒童福利聯盟統計,去年一年,因為大人積欠巨額負債、面臨破產危機而攜子自殺經由媒體曝光的案例就有35起,共造成49名孩子死亡或受傷;平均每個月至少有4名孩童因為大人不堪破產的壓力不想活,而無辜死亡或受傷。破產好嗎?
#@1@#破產的真實面貌,在社會的大舞台不斷上演著,然而,94年開始試行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95年1月1日開始實行之後,到了今年7月4日,全台第一位聲請破產成功的卡奴才出爐。因為,需要先「有產可破」,才能向法院聲請「甩債」。像第一個申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通過的卡奴鄭三和,就是跟哥哥鄭伎宏借了71萬元,來證明自己有產後,才得以宣布破產,順利的甩債243萬元。宣布破產真的就能解決殘酷的事實嗎?瀕臨破產人生的數目在我們周圍擴散中,但是,實際會去聲請的人數並不多。雖然說,破產制度在台灣已經實施71年了,只要完成破產程序後,欠債即可一筆勾銷。但是,因為聲請門檻高、限制多,真正通過的比例不高。根據法院資料顯示,台灣2004年聲請破產有273件,但只有30件獲准宣告破產,被法院駁回的比率高達9成;而這30件成功案例中,只有4件是一般民眾,其他都是企業。「如果,我有70萬,也不會走上逃亡的路,」曾經創下年營收2000萬的企業家劉登逵(化名)說。現在,劉登逵是無業遊民,正準備領取慈善團體發送便當,作為他今天的第一餐;正午,熾烈的太陽將他身上的汗水,蒸發了一遍又一遍。聲請破產對於真正走到懸崖的人來說,根本緩不濟急。另一方面,「遭宣告破產雖可免償債務,但得付出相當代價,」司法院民事廳廳長李彥文大聲疾呼。根據司法院擬定的「消費者債務清償法」規定,宣告破產的人,個人自由大受限制,包括出入不能搭計程車,個人電話和信件電子郵件都會遭監視。另外,宣告破產的人不能從事領有證照工作,像律師、會計師或技師,更不能擔任管理階層、公司董事會成員或選公職。破產信用註記的期限長達7年,這麼一來,一生的信譽都留下汙點。所以,宣布破產無法解救債務纏身的人,反而,可能將他們推入萬丈深淵。其實,瀕臨破產的失敗經驗,反倒可以成為一個人的重要資產;端賴負債人如何勇敢面對,浴火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