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認為,上法院大都是要訴訟、打官司,但擅長從「投標室」找尋投拍標的的人,可是會告訴你,上法院還可以「賺錢」,就看你有沒有「本事」。
法拍價格可打到骨折
104法拍網總經理籃茂山談到,法院投標室經常會舉行各銀行移送過來,未繳房貸遭斷頭的房子的拍賣,而這種房子被稱為「法拍屋」,因此,買房投資不動產的好管道之一,就是要常逛法院的「投標室」,從公告欄裡去找投資的拍賣標的,就有機會「拍」到便宜房子,通常是市價打八折,最低還可以打到六四折,甚至更低。
不過,一提到「法拍屋」,很多人還停留在「海蟑螂」出沒,黑道扮「釘子租戶」,跟拍定戶獅子大開口,要求大額搬遷費,不然就破壞屋況等等不好的印象。
法拍實務經驗超過三十年的籃茂山就其觀察指出,法拍市場約可區分三大時期,在七○年代,因為資訊不明,且點交不明確,的確出現不少以此為主業的投資客,其中夾雜黑道、地下錢莊等份子,常出現一些滋擾情況,而被稱為「海蟑螂」。
這時期自住客僅占少數,大都是想拍定後,三個月到半年的短時間就轉手獲利的投資客,這時期也屬於高暴利時代(圖一)。
八○年代,則進入投資理財時代,想買法拍屋自住的人變多,但仍有黑道、地下錢莊佔屋成「釘子戶」情況。
而從民國八十七年迄今,由於資訊透明,且銀行也承作代墊尾款業務,法院不點交的量變少了,有不少民眾並不忌諱前屋主是因財務問題而遭斷頭,只想能便宜買到房子住,因此,自住比例上升至五○%,並進入「代標自住年代」。
第三拍底價幾乎打六四折
法拍市場為何有便宜可撿呢?籃茂山表示,根據目前法院拍賣不動產,會請鑑價公司進行估價,訂出第一拍的底價,但因第一拍底價趨近市價,投拍的人較少,當第一拍流標後,第二拍的訂價大約是第一拍價格減價二成為拍賣底價,而再次流標的話,第三拍的底價大約是第一拍的六四折了(圖二)。
假設是市價約一千萬元的物件,經過法拍一、二、三拍,最後以六百四十萬元拍定,則拍定人經過一番小整修後,再以市價約九百至一千萬元間(有時還更高)賣出,短短時間就可以獲利幾百萬元,而這就是「法拍屋」高暴利,吸引人的地方。
籃茂山談到,法拍屋有便宜可撿,主要是法院不會惜售,每一次開標無人投標(稱流標),一個月後立即打八折再拍賣。
第幾拍進場 功夫要了得
而第一拍的底價,有時定太高,可能到第四拍(特拍)時也無人問津;但有時定太低,第一拍就有十多人搶標,故每一件法拍案會在第幾拍拍定,實在很難講,有時也會受市價行情及點交難易之影響,而拍賣底價都只是參考,投資人要在第幾拍,以多少價格進場,都要精算再三,是門大學問。
另外,如果第四拍(最後一拍)無人投標,債權銀行的貸款難道就不用追了嗎?市面上也常說,法拍市場才「四拍」而已?其實不然,因為銀行過一段時間後,會再聲請重新再拍賣,此時,又從第一拍開始,稱為第二輪第一拍了。
因此,法律規定最多拍賣四次,但其實是無限次數的,所以每一件法拍屋最後都會在某個價錢被標走,因為債權銀行要回收資金的。
籃茂山指出,「超低市價」是法拍屋最吸引人的地方,但如果應該是第三拍才進場,可以用更低的價格拍下物件,但你卻在第二拍就提早進場買下,就不一定撿到便宜了。
所以學法拍的第一步,是預估每一個案件應該在第幾拍進場,而更高竿的是加價多少才是恰恰好,凡此種種,真的需要有一些基本功,並勤到法院投標室旁的公告欄去找物件。
法拍第二個吸引人的地方是「產權絕對清楚」,不論債務設定第一胎、第二胎、第三胎,甚至地下錢莊借錢,只要「拍定人」買下,並在規定的七日內繳清尾款,法院就會塗銷所有的債務,核發一張乾乾淨淨的產權證書給拍定人;一如很多房仲業在推動的「成交履約保證」般,買法拍屋都不用擔心產權問題。
但「超低市價、產權清楚」這麼迷人的法拍屋,它有陷阱嗎?籃茂山不諱言地談到,問題就出現在「點不點交」上,像很多初入這一行的人常質問:「我拍定後,也在七天內繳足全部尾款,為何公告卻註明拍定後不點交,難道向國家買房,也沒有保障嗎?」
這時,就得了解《民法》第425條:「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
這條法律被稱為「買賣不破租賃」,主要是要保護經濟上的弱者;舉例來說,房客跟房東簽定兩年租約,每月租金兩萬元,租了半年,房東後來把房子賣了,房東可以要求房客搬家嗎?
答案是「不可以」,依該條法令規定,新屋主要承受原租約成為新房東,依租約精神繼續收租直到租期屆滿為止。
法拍屋最怕不點交
籃茂山指出,點交有分五種,一是可確定點交,二是確定不點交,三是有條件點交,四是有點交變不點交,五是不點交變點交,想要拍法拍屋的人都要在事前查清楚(圖三)。
此外,以點交的難度又可區分以下六種,包括空屋、有點交、簡易不點交、高難度不點交、產權不完整,以及只拍賣土地或房屋等情況(圖四)。
因為能不能點交,事關投資人要寫的投標底價多寡,能不能順利拍下,以及拍下後,不點交要花多久的時間辦好點交,都跟投資獲利的出場時間及順利與否有關。
他說,拍賣也是買賣的一種,如果查封時就有房客,拍賣公告會註明有第三人承租,拍定後不點交,然而縱使有點交,完全依賴法院點交程序,時間有時會長達四個月之久,這都是想從法拍市場獲利的投資客要一而再再而三做評估。
玩法拍 要懂七大成本
不過,自從民國八十五年強制執行法大翻修,不點交案件大量消失後,投標室擠滿自住型的投標人,在人擠人的標場,為了想買到喜愛的房子,有時會失去理性,衝高價錢,甚至不惜比上一次底價還高,造成「衝上標」奇怪現象,但這種情況並不減損投資客進場意願,因為他們只要算一算「剩餘獲利空間」有多大,只要在一般設定的二至三成以上,仍會勇敢投標。
而投資法拍屋的成本有哪些呢?籃茂山指出,標購法拍屋總成本約有下列七大項:
第一項是「標價」,也就是投標的價錢,例如一千萬元的物件,投標人要準備二成的保證金,一旦拍定,依規定七天內要繳清尾款,而過去尾款不能辦貸款,故想要標購法拍屋的人,口袋要深些,不過,現今已有銀行願意代墊尾款,資金壓力大為減少。
第二項是「搬遷費」,除非是真正的空屋,否則都要預估一筆搬遷費。
第三項是「利息」,從投標後到資金回收結案,銷售期長則五、六個月,短則一、二個月,龐大的資金利息成本,也要算在內,不可遺漏!
第四項是「仲介費」,得標後房屋銷售是法拍後段最重要工作,得找一家合適的仲介公司把房子賣掉,才能獲利了結;目前市面上各大型仲介公司林立,賣方服務費為成交總價四%左右,而一般投資客,仲介公司可以接受到二%至三%服務費。
第五項是「稅費」,從法院拍定後到出售結案,政府課徵的稅金項目非常多,佔整個投標成本時多時少,務必詳細評估,以免失之東隅。
而重要稅費有下列六項,包括契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民國一○五年後的房地合一稅,以及民國九十七年開徵的稅目「營利事業所得稅」,主要是針對個人一年出售房屋達六戶以上者,財政部要求個人得成立公司行號,以課加值型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第六項是「整理費」,房屋得標後,不論有無人居住,均需略加整理,包裝後出售;在房市景氣時,有些投資客會編列一筆房屋裝潢費用,往往能增加投資利潤,也就是賺「裝潢」的錢。
第七項是「其它費用」,如有無欠水電、瓦斯費、大樓管理費、工程受益費等,另要付代書費,請地政士協助辦理房子過戶、設定貸款,及繳納一些規費等。
不過,上述的成本中,仍以「房地合一稅」對投資客的影響最大,以現行規定持有一年內出售要課利得的四五%,持有一至二年間出售要課利得的三五%,二年以上則課二○%。
籃茂山談到,過去很多法拍屋投資客,大都在得標後三個月至半年內就想獲利出場,若以一個案件三個月可以獲利一五%,則一年做四個案子,合計就可獲利六○%,自然吸引眾多投資客進場。
但房地合一稅破壞這群投資客的獲利模式,因此,很多資深的法拍投資客逐漸退出「投標室」;不過,仍有不少新手進入這個市場,每次他一辦演講,幾乎是座無虛席。
法拍案量及拍定金額大跳水
籃茂山統計近二十年的法院拍定量,指民國九十二年之前的十年是房地產最不景氣的十年,先前也有八十六年發生的東南亞金融風暴,台灣也在八十八年發生本土性金融風暴及九二一大地震,讓不少財務槓桿過高的建商倒了一大片,而股市又大跌,銀行滿手「斷頭屋」,而轉入法院拍賣,九十二年的全省法院法拍案數也來到最高量的三十萬六千多件(圖四)。
台灣房市前波大多頭是從九十二年SARS過後房市起漲,房市走了十一年的大多頭,房價飆漲,但銀行逾放的案件並不因之而減少,在民國九十九年前的案量仍多達二十二萬件以上,直到一○五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後,件數才低於十萬件,而去年為八萬六七二七件。
另就法拍屋的拍定總金額,也從九十年的八二○億元,一路暴增至九十三年的二一八七億元,另到九十九年還有千億元以上,直至民國一百年實施奢侈稅,拍定額才跳水式崩跌至千億元以下的八八○億元,近五年則在五、六百億元間浮沉。
籃茂山表示,近十年法拍件數大幅減少,主要是前一波大多頭(九十二至一○三年),很多持有房屋的人都獲利,且有金融風暴給大家的警訊,加上財金單位緊盯銀行逾放比,市場上斷頭屋也就少了。
但即便法拍屋市場已不像過去,有投資客瘋狂搶標的年代,但不少新手仍要進入這一行,主要的關鍵是,法拍屋仍是最有機會「撿便宜」的投資理財項目。
有新手指出,股市有一兩千檔股票,他們很難一一去研究,加上也難掌握外資或法人進出動態,反觀從投標室公告欄上的物件可能才百件以內,可研究性比較高。
少賺也是賺
加上現在又有實價登錄的相關房價可查詢,在投標底價的拿捏上,心裡也比較有數,甚至未來拍定的得標物件在整理過後,用多少房價委託房仲賣出,合理利潤有多少,都是「可概估數」。
籃茂山表示,任何理財投資都有門道,但也都要勤做基本功,想要勇闖法拍市場,從中獲利,就要比別人更勤快的紮馬步,並了解房市行情的連動,則即便有房地合一稅的緊箍咒,仍有「撿便宜」的空間,一如有位新手投資客表示,在這個年代,「少賺也是賺」。
拖、磨、談對應點交恐嚇三絕招
104法拍網副總經理劉翠華表示,一般法拍屋最棘手的點交問題,是債務人通常會使出恐嚇三絕招:一是叫「兄弟」耍流氓,非理性抗爭;二是破壞房屋裝潢及水管電路;三是恐嚇自殺,以死相逼。這些手段無非就是要獅子大開口,強索高額不合理的搬家費。
她說,預防重於治療,如何結合法院強制點交公信力,配合開導債務人接受合理搬家費,讓債務人和諧交屋,而且交屋時間比法院點交還要提早,這是考驗得標人的法拍功力與智慧。
例如你願貼補對方3萬元,但對方要求30萬元,雙方還有段差距,就要花些心思,加把勁才能解決。一方面法院點交程序照常進行,從自動搬遷命令、現場履勘到強制點交動作都不能停止,另方面找有經驗第三者與對方折衝協調,人不要太多,太多人反而會刺激對方,人少又勢單力薄,要互唱黑白臉,三人行是最好的組合,自己最好不要出面,第三者比較容易討價還價。
劉翠華說,法院點交流程約四個月,這段期間就是希望得標人能跟對方協商,是急不得的。如果你越急,對方姿態就越高,你不急,法院點交程序日日進逼的壓力,會讓對方氣焰一天比一天低;在重要的關鍵時刻,加碼個兩、三萬給對方台階,才能讓對方快速妥協交屋。
上述情況,只要得標人願給些搬遷費,就不擔心對方會破壞;拖、磨、談是應付這種案件三字要訣,秉持軟中帶硬,硬中帶軟的原則,不挑釁對方,隨時給對方台階,再配合法院點交動作,絕不可能有讓對方破壞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