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農曆年節,大家總期盼所有不順遂,能隨風遠去,來年能諸事順心。而去年台灣金融圈裡的風雨,不只讓人「看到傻眼」,更被列入「祈福名單」的重要項目。從辜王兩大家族崩落,到金管會因弊案威信受創,都讓人感到「歹年冬,怪事多」。問題不斷的金管會,年終前主委一職再度易位,成立不過3年,主委就換了4個,要不是每個主委「短命」原因都不小,還真快得讓人記不住到底誰是誰。先不論台灣金管會出了多少問題,但金融管理走向單一機構主導,是一股世界趨勢。隨著科技創新和財務工程的進?,金融世界呈現「分久必合」的局面。以前之所以採取「分」,是因為20世紀前講求「管理者導向」,管理者希望分而治之、方便管理;但21世紀後,以「消費者導向」為中心,既然在技術上可以one stop shopping(一站購足),就沒有理由要求消費者貨比三家,因此便出現「合」的概念,而這股風潮也吹進金融管理。首開其端的就是英國,英國在1997年時將9個不同的金融監理單位合而為一,成為現在的英國金管會〈FSA〉;新加坡也同樣採行單一金融機構〈MAS〉進行管理;美國雖然在1929年華爾街大崩盤上重重的摔了一跤,而在1933年立法將金融管理,分散在多個單位,卻也因此使金融機構喪失強勢競爭力,終於在1999年再度修法、並逐?完成金融監理單位合併。台灣因受美國影響很深,原先也採用分立式管理,但隨著美國的合併腳?,再加上幾個財經部會在金融監理與政策上有些歧異,因而在2004年成立金管會。以長期的金融發展來說,金管會的成立是因應新金融工具產生、從制度面上所衍生出來的需求,而「合而治之」也是世界趨勢,但我並不認為金融管理絕對要由一個單位為之,因為即使是成立單一機構,內部也會有溝通的問題,所以,重點應該在建立機制來讓管理有效率,而不在於形式數目的多寡。政府當初成立金管會時,希望將金融行政與金融業務做切割,將貨幣政策交給央行,將檢查、監理等行政權交給金管會,但成立至今,跟央行間關係還是模糊不清。而金融政策的制定權,究竟應屬於財政部或金管會,不只沒有定見,甚至連金融政策的定義,都還沒辦法「說清楚,講明白」。再者,金融事務除了執掌策略面的主委外,更需要充分了解實務的委員們。但攤開委員名單,不難發現委員們實務經驗工作不足,造成「外行領導內行」,更別說身為監理單位的金管會,卻爆發委員收賄與金檢局長涉及放空的事件。除了先天組織面的功能和權責不明外,在後天的委員組成上,上位者對金管會充滿政治酬庸的思維,才會讓有心人士有機可乘。現下,中華銀行的案子爆發後,無可避免將造成「寒蟬效應」,接手的人不敢做事,勇於負責的人也不願意站到前面。與其讓金管會在只求「無過」中生存,政府倒不如從民間、官方、公會等尋找有理想的人來金管會,把既有的遊戲規則搞好,並保持金管會的獨立性,使其能跳脫政治層面的思考。否則,「先天不良、後天失調」的金管會,能有多少功能?還真的只能「祈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