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總統選舉的氣氛已趨白熱化,美國總統選舉也逐漸加溫。不過,有趣的是,相較於台灣,美國有一項特色,那就是多數美國的政治人物參選總統a前,會先聘用私家偵探,但他們可不是請偵探調查政敵的隱私,而是調查自己的過去,因為政治人物或許事忙,或許健忘,有時候做過的醜事,自己也忘得一乾二淨,調查自己目的不外乎,「要刮別人鬍子之前,先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私家偵探所調查出來的醜事,政治人物會進行評估,可以補救的就趕快補救,這是很時尚的「damage control」,花一點「成本」能解決的事,就不要捨不得花錢,如果是小的過錯,可以先向大眾認錯,免得宣布參選之後,這些事情被政敵挖出來,當成攻擊挖苦的把柄。當然,如果用任何方法都無法掩蓋的醜事,這位政治人物就會識相地放棄參選。美國政治人物因醜聞而失勢的,這一、二十年來不勝枚舉。1988年,美國民主黨眾議員哈特(Gary Hart)聲望如日中天,被認為是可能在大選中獲勝的「準總統候選人」,雖然友人勸他要特別注意自己的私事,但他卻驕傲地宣稱,「If anybody wants to put a tail on me, go ahead.」,意思是說,想要調查我,那就放馬來吧,一副光風霽月的坦蕩狀!不久後,《邁阿密先鋒報》拍到刊登了已婚的哈特與模特兒萊斯(Donna Rice),在國會山莊歡度一宵的照片,24小時後,又報導兩人在遊艇上狂歡,偏偏遊艇的船名又叫monkey business(有胡鬧之意),新聞一曝光,全美輿情譁然,無可辯駁的哈特聲勢每下愈況,最後連民主黨總統候選人都沒當成。美國有這種私家偵探,歐洲也有。我相信這個行業,必定存在嚴格的行規(code of ethics),前面所講的可說是政治人物的行規,行規指的是這行業的道德規範與行為準則,否則這些私家偵探知道了政治人物不為人知的隱私,可能會反過來威脅恐嚇他們,如此一來,這個行業恐怕就會土崩瓦解。不只是私家偵探界有行規,各種行業也都有自身的行規,包括金融業、醫師、護士、警察、泥水匠等,金融界的行規是什麼,最知名的就是不可以透露客戶的資料,醫師的行規是不可以洩漏病人的檔案。當然,所謂的行規不可牴觸法律,例如檢調單位為了刑事案件向醫師調閱病歷,因為根據法律規定,每個國民都有配合的義務,這時就不能抬出行規來對抗。不過一個職業行規可處理的衝突,若未涉及公訴罪,法律也不用管,這就是為什麼在職業運動中,常常發生球員互毆,卻不見警察來管,一來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不告不理,二是職業聯盟有處理衝突的機制。我建議,每個行業都應該行規具體化、條文化,這些文字就是傳承經驗的重要寶典,現在部分行業已經開始進行了,而在寫在行規的過程之中,可同時經集體討論,淘汰過時、建立符合時代精神的行規,不但可提高這個行業從業者的自信與榮譽感,更可提高外界對他們的尊敬與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