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逼人走絕路,導致自殺或是攜子自殺事件頻傳,為了協助卡債族與小額信用貸款者合理還款,立法院初審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未來沒有擔保的債務在1200萬元以下者,可選擇合理還款的更生程序,或是宣告破產清償,開啟卡債族的一線生機。
#@1@#卡債族若能獲得重生是一件好事,但是銀行業者卻是愁容滿面。銀行業者指出,任何能免除債務負擔的法條,都會涉及債務人道德風險,也就是「有錢不想還」的心態;加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自用住宅特別條款中,債務人在進入更生期間,可以祭出「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延緩房貸期限,甚至可選擇只繳利息,不用還本金,保障債務人還款能力。銀行業者認為,這樣的法條可能衍生債務人坐擁豪宅,卻以更生程序來減免無擔保的債務,甚至延長履行還款期限,但銀行就連拍賣房子的權利都沒有,「真是太不公平」。行庫主管則警告,這樣的法令會影響銀行辦理房貸的意願,未來房屋貸款都會緊縮。一位老行庫主管語重心長的說,台灣銀行已經很難經營了,才剛從卡債風暴中走出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初審的通過讓銀行業更是心驚膽戰。這位行庫主管說,當初現金卡引發的風暴影響的大多是新銀行,若是破產法通過,新銀行和老銀行都會受傷很重,為求自保,銀行只能選擇緊縮信用或是提高利率,這兩者對於債務人來說都不是好事。根據金管會統計,去年初開始的債務協商機制,迄今總額達3300多億元,債務協商人數達27萬人,繳款率約為8成,金管會官員擔心,一旦破產法通過,可能導致這些進入協商機制的債務人「毀諾」,引發另一波呆帳風暴。
#@1@#銀行高層批評,部分民意代表為了討好選民,通過這種不公平的條款,如果沒有完善的監督配套措施,銀行一旦緊縮信用放款,來規避借款人的道德風險,這樣只會讓需要資金的人再度走回地下經濟;銀行也會考量高風險而提高信用放款利率,房貸市場也會受到衝擊,不利整體經濟發展。不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僅適用對象為5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平均每月營業額20萬元以下的自然人,同時也有類似「阿B條款」的配套措施,就像香港藝人鍾震濤宣布破產後,4年來名下沒有房子、沒有車子,不能買名牌、不准坐計程車、不准吃大餐、不准豪華旅遊……。一旦選擇坐「破產監」,滋味可不好受,心存僥倖的卡債族們,還是乖乖按時繳款,保持與銀行業者良好的互信互動基礎,以免招致兩敗俱傷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