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白領階級年薪百萬就已經算多了,可是上市櫃公司的董監酬勞動不動就上千萬元,令小股東為之氣結!但是,事實上,台灣董監酬勞往往是不是領太多,其實不能光從表面上的數字來看,要是公司賺得多,負責賺錢的董監事們領得多無可厚非,要是賺不多,董監酬勞領的比例還偏高,那才是真的需要被監督。要是董監自己領很多的酬勞,可是卻發給小股東少少的股利,這種就是所謂的「支付不對稱」,也就是公司發給董監事的酬勞與發放給小股東的股利不成正比,這是違背公司治理原則的。然而,小股東要怎麼判定這家公司發放的酬勞合不合理呢?我認為可以從三項指標來看,第一個看董監酬勞占可分配盈餘的多寡,第二個看董監酬勞與同業相比,是否過高,第三個是發放股利的比例,這部分等於是給小股東的酬勞。以95年度的董監酬勞來看,力晶全體董監酬勞7.39億元,平均每位董監事可領4618萬元,高居全體上市櫃公司之冠;台積電董監事平均領2860萬元、排名第二,排名第三的日月光,董監酬勞平均2500萬元。董監酬勞居冠的力晶,每位董事領的酬勞幾乎是台積電與日月光董監事的兩倍。
#@1@#再進一步來看董監酬勞占盈餘的比率,力晶去年稅後盈餘273億餘元,發放董監酬勞的比重為2.7%,而台積電的董監酬勞占稅後盈餘0.22%,力晶整整高出台積電十倍。再跟同業相比來判定,同樣是DRAM廠,台塑家族南亞科和華亞科,去年董監酬勞分別約有1000多萬元,相較之下,力晶發放4618萬元,就顯得是高標準,投資人心理難免不平衡。還可以看股利發放的比率,以台積電為例,許多小股東在股東會上砲轟去年5月上任的菲奧莉娜竟然也可以領到將近2000萬元的董監酬勞。可是對照股利來看,台積電的小股東可以領到股利3.05元 ,其中包括現金股利3元,股票股利0.05元;比照同為半導體業的聯電,去年度盈餘每股將派發新台幣0.7元現金股息,台積電已經算是「善待」小股東。又或者公司當年度的股價還不錯,小股東們可以從資本利得來獲利,小股東多少也可以平衡些。
#@1@#公司資訊公開透明,最近也有越來越多聲音認為國內公司的董監酬勞領太多,因此許多上市櫃乾脆順應民意,降低董監酬勞發放比率,包括台積電、聯電、矽品、中信金等都修改公司章程、降低董監酬勞發放比例。另外,太陽能股王益通,也效法鴻海集團郭台銘不領董監酬勞。再加上政府去年發布新規定,只要當年度公司給付的董監酬金占稅後純益比率高於同業平均,就會在公開資訊觀測站被歸類為「黑名單」。而只要是董監酬勞不合理的公司,證交所將納入財報實質審閱的新指標,徹底將董監酬勞的發放納入公司治理與公司誠信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