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9日,台灣股票市場傳出私募股權(private equity,PE)基金(或簡稱私募基金)將以每股25元價格收購聯電,使得聯電股價大漲,幾近鎖住漲停板;同年4月份,鬧得沸沸揚揚的凱雷(Carlyle)收購日月光股權一事,最後以破局收場。近幾年來,私募基金大舉進軍國內包括金融業、電信業,乃至於高科技業中的半導體、面板、封測業等新聞也時有所聞,「私募基金」挾其龐大資金及厚實的政商人脈,早期被視為洪水猛獸,但現在,卻被市場雙臂相迎,儼然已成為企業的救世主,究竟,投資人及政府相關單位應如何看待私募基金?
#@1@#PE募集的對象包括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法人或機構,人數不得超過35人,由於投資人為特定法人或具一定資產之自然人,通常具有足夠的投資理財知識及判斷能力,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範圍限制較少,操作靈活,收益率通常較高。PE投資在歐美已盛行30多年,由於競爭者眾,因此在歐美地區很難再尋得價值低估或超額報酬的併購或投資標的。1998年起,新參與者轉而開發其他新興市場,例如國際知名PE凱雷集團購入南韓的韓美銀行(KorAm Bank),經重新整頓再售予花旗銀行,不到4年以130%獲利出場;另外,新橋(New Bridge)也買下韓國第一銀行過半股權,獲利高達10億美元。早期PE大多扮演趁人之危的企業禿鷹角色,收購瀕臨破產企業,予以重整,再出售牟利。近年來,PE從敵意併購,轉為合意併購,如黑石集團(Blackstone Capital Partners)以360億美元買下商用不動產業者Equity office,融資收購(Leverage buy-out, LBO)老牌大公司RJR Nabisco的PE業者KKR(Kohlberg Kravis Roberts)以330億美元買下美國最大醫院集團HCA,這二大案子皆名列2006年重大PE交易案。就台灣而言,2007年5月9日,國內高爾夫球業的龍頭,同時也是全球第一大高爾夫球製造商的復盛,以每股37.5元,合計新台幣283億元的高價被管理資產達400億美元的私募基金橡樹資本(Oaktree Capital LLC)所收購。這是國內第一件上市櫃傳產業被收購的案例,自此,PE併購國內企業的案例就時有所聞,其中,尤以金融業為盛,包括台新金、萬泰銀等,都有PE股權的介入。
#@1@#PE已躍升成為國際併購的要角,根據一項統計數字顯示,2006年美國併購案金額創歷史新高,達1.56兆美元,其中,PE收購金額,就占了25%,相當於4件併購案就有1件來自PE;而2006年美國PE業者共募集了1560億美元的新資金,這些基金潛在收購全球企業的能力難以想像。近2年來,全球PE成長速度更為驚人,2005年全球PE總計有479個,總額達2610億美元,相較於2004年419個基金,總金額1650億美元,金額成長近60%。2006年PE進一步增至720個基金,總金額達4510億美元,年成長率更高達73%。PE規模不斷擴大,在全球不斷收購企業,究其成功的原因在於,有龐大的資金及綿密的政商關係,以素有「總統俱樂部」的凱雷集團而言,旗下所網羅的美國前總統老布希、前任副總統奎爾、前國務卿包威爾、英國前首相梅傑、菲律賓前總統羅慕斯及國際投資炒手索羅斯等,都曾擔任過凱雷的顧問或董事。在專業人才方面,以1987年成立的凱雷集團而言,在全球21國的辦公室內,有超過500位投資專家,包括頂尖名校畢業的200位MBA與46位博士。此外,一些企業的CEO或投資銀行業主管,也紛紛轉戰至PE,如前GE總裁傑克.威爾許、前IBM董事長澤斯勒,台灣方面,則有宋學仁、郭明鑑、林水仙,甚至於前摩根士丹利亞太區首席經濟學家謝國忠也披上PE的戰袍。
#@1@#PE資金的併購計畫,除了引進專業人才,也活絡了資本市場,使得因景氣欠佳而游資過多的金融體系資金有了新的去路,根據金管會統計,透過私募管道取得資金占資本市場籌資比重,由92年度略低於1%,至94年度上升到17%,95年度上半年私募金額更達到654億元,比重甚至超過3成,達到30.4%。然而「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根據英國金融監理單位FSA(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調查,私募基金至少存在包括高財務槓桿、所有權不清、降低公募市場效益、市場資訊誤用、利益衝突、參與者限制及市場資訊不透明等7大風險,值得注意。有了龐大資金及堅實的政商關係作後盾,私募基金在各國征戰無往不利。不過,由於PE對資本市場影響很大,又涉及企業可能為規避投資中國大陸40%上限,而藉私募基金的入主,在台灣下市,而改在其他國家掛牌的情事,引發政府包括經濟部、金管會等相關單位高度重視,事實上,以我之見,私募基金是中性的,只不過是投資工具之一種,應以平常心看待。在開放的市場中,政府管制應減少,尊重市場機制。不過,由於PE的收購行為會影響公司財務結構,改變產業經營型態,對股東權益、產業衝擊都將產生偌大影響,因此,政府在針對重大併購案之審查時,仍應在考量資本市場活絡、保護投資人權益及促進產業發展等前提下,適當表示意見。其次,為避免PE收購產生內線交易的弊端,資訊的揭露十分重要,尤其是PE併購前後,財務結構的變化、股東權益的影響、收購前後有無利益迴避等,影響重大。包括資訊對等揭露、公司治理之強化等,都應有配套措施,以求企業營運健全、股東權益受到保障。
#@1@#在金融市場中,一般投資人會面臨包括系統風險及非系統風險,但對PE的投資者而言,非系統風險是可以規避掉的,也就是說,PE的投資者享有資訊不對稱,可以深入了解被併的公司評價,採取技術操作方式,用較便宜的價格去購買營運不佳的公司,非系統性風險可受到控制。相反地,由於被併公司股東結構、財務報表會變化,可能相對而言,對原始小股東比較不利,要解決此一問題,就要讓資訊透明化,即PE在採取併購動作時,一定要強調資訊對稱、透明。PE在全球行之有年,它對總體經濟所創造的鉅額附加價值是毋庸置疑的,可以以正面及開放的態度來面對,惟各國對於國家重大產業、特許產業及基礎工程仍採取審慎態度,建議主管機關可以在專案審查時考量對國家重要產業、對勞工、資本市場及金融市場、對股東權益包括資訊揭露、價格及利益迴避等方面之影響審慎評估。身為地球村的一分子,目前台灣企業股價相對偏低,無可避免成為PE垂涎的對象,在自由市場機制下,政府主管機關無法阻撓其併購動作;不過,在法制面上,對於資訊的揭露及對於是否規避稅制的問題,卻可以及早因應。以正確的觀念視之,則可創造三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