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牌理出牌,就等於主動感受各種界線的存在,並有技巧地踏出線外。那些界線時時刻刻框住了所謂正常、可接受的行為。我並不是要你跳脫框架。拋棄規則、不按牌理出牌的生意人根本不會考慮到框架的存在。我並不是要你打破規則。而是要你徹底捨棄「規則」的觀念。我並不是要你訂定那種已經沒什麼用處但還是被傳誦下去的作法。而是要你找出更有成效、更有效益、更有彈性的行為模式──這樣的行為模式必須有助於眼前的任務;這種模式也許真的可以歷久不衰,但對當下也要有很棒的效果。如果你想要滿腦子都是這類新型模式,就一定要有全新的思考。你得創造全新的點子,靈感的來源可以是零散碎落的舊點子,可以是榮格所說的「集體潛意識」,或是霍姆茲所說的「宇宙意識」。
#@1@#人類思考的最大阻礙,就是規則的存在。因此,不按牌理出牌的人在組織內都必須先對「規則」以及「打破規則」的意義,抱持健康的了解,才不會害怕打破規則的時機來臨。不按牌理出牌,並不表示應該忽略過去的一切,而是表示你應該知道:舊的規則都是基於正當的理由隨著時間累積而來。在多數情況下,舊的規則都曾經有效、帶來有價值的結果,但現在卻不知何種原因而失去效果。這就是問題所在:你已經漸漸學會並且愛上那些舊規則,就算討厭,你在它們的庇蔭下,也會安心的做事。人類這種照規矩來的本能已經根深柢固,已經在數百萬年以來全套的進化模式中發展完全。接受規則,對人類來說意味著強烈的生存價值,而違反這個原則就會招來厭惡。在很深的意識層級之中,不按牌理出牌的行為已經違反人類的天性。所以,若想打破規則,就必須遵循某些規則。
#@1@#每一個人都可以打破規則。這不需要什麼特權或身分,像是「主管」或「領導者」之類的人。就算是團隊中身分最低的人,只要有些許自由,就可能變成最有效率的規則破壞王(只要他知道不會被罰得太嚴重就可以)。好規則所產生的結果必須對公司的目標有利才算數。否則就是壞規則。這是唯一可用來衡量規則好壞的標準:某一個規則是否能讓公司更加接近目標?如果不能,那就是爛規則,必須放棄。好規則的存在是為了維持各種秩序、結構和程序,讓一切維持在可預測的範圍內。而壞規則之所以存在,只是因為有人想打混過日子。時間一久,規則這種東西就可能會(一定會)從好變成壞。只要了解規則為何存在,你就能了解破壞規則可能會帶來什麼樣的意外結果。
#@1@#沒有什麼規則是通用的。我們的生意和生活都太過複雜,沒有什麼是可以百分之百通用的天才指南。我並不是在勸你要破壞那些基本的規則,例如處於核心的價值。我的意思是,當所仰賴的規則確實在拖累事情進展時,你至少要有懷疑的意願,要懷疑規則是否仍然有用,要懷疑規則是否已該報廢。你並不會因為破壞規則而慘跌一跤(不過,可能會被炒魷魚)。這表示你在破壞規則之前,可以先考慮後果,這樣的考量是值得的。另一方面,如果你確定結果會帶來好處,就不用擔心會「陷入麻煩」。就算你不是「頂尖人物」,也可以創造自己的規則,但這種身分的確對你有幫助。頂尖人物都有相當的經驗和洞察力,如果你是這種鶴立雞群的人,就可以獲得許多信任,也可以避免許多人一再扯後腿。另一方面,創造自己的規則可能也會讓你達到頂尖的境界。規則破壞王並不是法律破壞狂,我們要知道其中的區別。如果發現破壞某個規則其實也會違法,但你仍想繼續破壞,請確定要有很好的理由才這麼做。
#@1@#在這種情況下,你最好能找到其他的方法來達成同樣的目標,除非你刻意想用自己血淋淋的例子來讓別人引以為戒,或是你想獻身社會改革的大業。只要你的新方法更有效,或是舊規則怎麼用都沒有效,就可以放手破壞規則。否則,你何必費力搞破壞?領導者通常比下屬更能安心破壞規則。其實,這項特質就是他們能坐在寶座上的主要原因。你可以鼓勵同事質疑一切無助於整體目標的規則,「質疑」的本身,就可以幫助他們成為領導者。知識對事情並沒有幫助。有一句老諺語說:「不知道規則存在,就不會有足夠的知識打破它。」這根本是胡說,與破壞規則毫不相關。你必須了解本身的處境。必須搞清楚為什麼自己的作法沒有用,然後針對接下來的行動找出有用的作法。當然,了解大環境也有所幫助,而你也可以避免為了破壞而破壞。
#@1@#另外,在公司裡觸犯太多人,可能不是一個聰明的作法,你可以找找有沒有其他爭議較小的途徑來達到目標。但如果最後還是不小心破壞了某個規則,請趕快看看我們的下一個規則。COBOL電腦程式語言的發明者格蕾絲·霍波說:「事後道歉比事前取得許可來的簡單。」在要求許可而遭到否決後,如果你還硬著頭皮去做,那你的麻煩就大了。所以,如果你想做什麼重要的事,就請閉上嘴巴不要問。如果確定你是對的,就放手去做吧!事後若有處罰,到時再了解也不遲。創意不一定會破壞規則。你可以在現有規則中找到各式各樣的方法以得到更棒的結果,尤其是當那些規則「合理」,也很有效時;但是在大部分的情況下,創意的確會讓規則有所延伸。
#@1@#破壞規則並不表示你就是天才或革新者。破壞規則的結果,並不一定有任何價值;另一方面,要突破就一定要破壞規則。這是「破壞規則」的部分定義。當打破比不打破好時,才是搞破壞的唯一有效時機(即使這個原則看起來怪怪的)。只有在適當時機才可以破壞規則,千萬不要為破壞而破壞。沒有什麼正確的時機、正確的情況、正確的需求、正確的風險補償計畫、正確的作法,沒有這些講不完的正確東西。除此之外的其他原則都沒有用處。但是,我們這裡有一些指南、步驟和程序,可以幫助您採取一種跳脫規則的思考方式。了解規則的定義以及規則的破壞以後,你就可以更加自由、更不帶恐懼地探討自己的思考模式有著何種意涵。本章接下來的篇幅將詳細說明幾個點子、步驟和工具,來幫助你創造不按牌理出牌的點子,並推進你的事業。
#@1@#1994年,瑞狄·卡新翰(Randy Cassingham)在加州巴莎迪那市(Pasadena)的「噴射推進實驗室」擔任技術文件寫作工作。也許是之前的新聞工作訓練使然,他習慣剪下一些奇怪的新聞報導貼在辦公桌的隔板外。不久,實驗室裡的科學家和工程師都開始捧場,他們會繞幾步路來看卡新翰又在隔板上貼了什麼新鮮事。這樣的人潮讓他想到一個突破性的概念,他向同事透露這個概念,聽到的人都一邊質疑、一邊洩他的氣。他決定放棄那份有保障的全職工作,打算在網際網路上發布這些奇聞軼事來賺錢維生。什麼叫做不按牌理出牌?當時,人們認為網際網路是一個單純且未受剝削的公共空間。各式各樣的文化規範和標準都在否定商業行為:沒有人販賣商品,更沒有人在那裡賺錢。但是卡新翰從中看到了未來,接著便全力衝刺,不把多餘的規則放在眼裡。他不但要在網路上賺錢,還要用最怪異的方法來達到目的──所有產品都免費提供!(如果你覺得這很普通,現在是這樣沒錯,但在1994年並非如此!)雖然沒有人可以確定,但卡新翰的免費電子報──《這是真的》(This is True)──可能是病毒式行銷的第一個成功案例。他一開始就在版權聲明中寫下不太正常的文字:「歡迎將這份電子報一字不改地轉寄給親朋好友。」電子郵件一封傳過一封,轉眼間就有超過10萬人訂閱,其中更提供了誘人的付費廣告平台──這位獨行俠又打破了一項規則。現在,《這是真的》的讀者遍布全球204個國家,股東們都得到相當豐富的收入(沒有太多記者或作家能有這種成就),而這一切都是因為卡新翰非常樂於忽略所謂的傳統規範。
#@1@#為什麼要?為什麼不要?當你在考慮要不要打破某個以前有用但現在沒用的規則時,這兩個簡單的問題就是關鍵。在人們投靠規則的傾向之下,這是相當可恨的問題,因為通常找不到答案。
#@1@#重點是:如果你沒辦法直截了當地說明為什麼要或為什麼不要,那為什麼還要遵守規則?如果你有答案,那麼,仔細聽,可能會發生三種情況:1.你認為答案既有道理也相當可行,接著便開始按規則行事。2.你知道這個答案以前很有道理,但是現在已經不可行。因此,你判斷可以打破某個規則,接著便以這個答案為跳板,順勢建立一套全新的行動方針。(先不要管這套新方針最後會不會變成一個定則,這不是本節的重點!)3.你可以判斷這個答案完全沒有道理。你繼續思考,但是沒有任何成果。接著,你選擇遵從自己的判斷,並開始採取你認為有道理的行動。小孩子在認識周遭的世界時,也是這麼做。他們還沒有被制約,還不會二話不說地接受所有事物。一聽到有新的規則(對他們來說,那聽起來就像是命令),他們會問:「為什麼?」大人跟他們說不能做某些事情時,他們會問:「為什麼不行?」
#@1@#不過,成年人已經習慣人家告訴他們該做些什麼,所以不會提出太多質疑。在職場上打滾多年之後,成年人會培養出一種根深柢固且不容懷疑的觀念──之前已經有人思考過所有事情,也都已經想出可行的作法,現在要遵守的規則,也在時間的考驗下經過了測試、證實、除錯、改良和強化。真的是這樣嗎?可能不是喔,但無論如何,我們大多會認為自己所信奉的規則都有它的道理在。就算眼前的狀況都清楚說明某個規則很沒有道理,大部分的人也都會在事前早早決定要繼續死守。作家齊格·齊格勒(Zig Ziglar)改寫了一個老故事:有個男人出門幫老婆買火腿。買回家後,老婆問他為什麼沒有叫老闆把頭尾切掉。他理所當然地問老婆,為什麼要把頭尾去掉?老婆說她媽媽都是這樣做的,她覺得這個原因就夠了。男人說:「喔,我們來看有沒有其他原因?」岳母剛好來家裡,所以她就去問了:「老媽,妳為什麼每次都要幫火腿去頭去尾?」媽媽說,她媽媽以前都是這樣做的。於是媽媽、女兒和男人決定去找外祖母,希望能解開這歷經三代的謎團。外祖母回答,要幫火腿去頭去尾,是因為當年烤箱太小,沒辦法一次放進去一整條。對每件事提出質疑,可能會讓步調變慢,也很容易惹火同事。如果一切都如預期,你就不需要這麼做。
#@1@#只有在事情發展不順時才必須追究規則背後的成因。那時你就可以開始往規則的底層挖掘,底下的思考可能很有道理,也可能很沒道理。有時候你可能得往下多挖幾層才能發現一點東西,也只有在那個時候,你才能發現這整套步驟到頭來只是一場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