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媒體廣告」在台灣尚未流行,但已在歐美颳起了狂暴的旋風,無疑是數位行銷世界的the next big thing。對零售電商而言,它開啟了「商品變現」走向「顧客數據變現」的序幕;對品牌端、廣告商而言,它將成為餅乾消失的年代,最可靠且高效的媒體選項。
「零售媒體廣告」是什麼?
顧名思義即「由零售商所發展的數位廣告」,包含零售商在自家的APP、購物平台開放的線上版位,以及實體DOOH與門市的線下廣告。零售媒體廣告可使用關鍵字進行投放,讓品牌/產品出現在具有立即需求的消費者面前;品牌廣告主也可以利用該零售商搜集的用戶資料,進行精準的受眾鎖定與個人化推薦。而「零售媒體聯播網(Retail Media Network, RMN)」,指的就是由零售商所發展的廣告系統,應用自家數據,並且執行站內外廣告投放的程序化廣告流程。
廣告支出正在流向零售媒體!三大優勢引人心動
eMarketer數據指出,零售媒體廣告支出預期將於2023年突破五百億美元,躍升為增長最快的廣告類型。廣告主為何大舉投資?主要基於以下三點原因:
1.新零售電商盛行:六成消費者在疫情過後,仍將持續線上購物;超過九成零售品牌,計畫挪用實體店的行銷預算,轉向線上銷售。種種可見本地和全球性的電子商務,將在未來保持熱度,使得零售媒體潛力無窮、值得期待。
2.第一方數據成行銷指南針:Google宣布2024年前禁用第三方Cookie,蘋果iOS系統也陸續祭出隱私限制,第三方數據面臨挑戰,乾淨而可靠的第一方數據顯得更加珍貴。而零售媒體資料,更直接發生在銷售點,具有極高的應用價值。
3.閉環歸因系統利於歸因:消費者資訊管道增加,迂迴反覆的「混沌歷程」成常態,使得傳統行銷漏斗不比以往可靠、歸因複雜度增高。相較之下,零售廣告接近銷售點,更有利於成效衡量及策略優化。
推動零售電商走向轉型之路 市場玩家有誰?
對零售電商而言,RMN開啟了嶄新的高毛利變現途徑,有助實現「電商轉型」的大業。可預期,將有愈來愈多的大型零售商啟動廣告業務的部署,向外尋求與廣告科技公司合作結盟,例如家樂福與Criteo攜手、Tesco與dunnhumby共行等,顯示有能力為零售商建構完整廣告投放系統的科技公司,在零售媒體擴展版圖的過程中至關重要。
零售電商/廣告主 該為零售媒體趨勢做好哪些準備?
身為零售商,你有意搶佔市場大餅?務必先確認以下三件事情:
1.確立目標:除了廣告收益,RMN其他重要的效益包含:優化消費者體驗、留存現有會員、深化與品牌間的合作與互信…等。零售商必須進行優先排序,確認公司發展廣告業務的戰略重點為何?
2.進行試驗:嘗試發展自家的最小可行性產品,例如:透過單一媒體管道或版位,投放廣告以獲利。
3.檢視現有資產:公司是否已擁有足夠的資料?公司是否有扎實的技術力,實現諸如廣告素材與活動管理、報表產出…等功能?若否,便需要與廣告科技公司結盟,以建構有力的廣告平台。
相信上述的內容,有助各位瞭解RMN這個新興媒體,以及身處不同角色,你該如何參與RMN起飛的大未來。新一代程序化廣告教父即將上位─你,準備好了嗎?
(本文作者為funP雲沛創新集團執行長、DMA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