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不惑之年的陳太太,結婚數年後才生了可愛的小男嬰,在喜獲麟兒之際,成為新手媽媽的她,四處比較各家保單的重大疾病險,發現愈早投保,享有保費愈便宜的優點,若子女年紀漸長,不但保費愈貴,還要支付其他尿布、奶粉等生活開銷,因此決定為孩子規劃重大疾病險,為兒子增加醫療保障……。根據衛生署公布「2007年十大死因統計」(見圖)發現,高達26.2%民眾因罹患惡性腫瘤而身故,占10大死因之冠;超過1萬人死於腦血管疾病,以10.8%居次;至於心臟疾病則名列第三,包括原定520接任內政部長的廖風德,在住家附近登山卻突然休克不治,因心肺衰竭過世,得年57歲,更是令人惋惜。其他如糖尿病、肺炎、腎炎、腎徵候群及腎性病變、慢性肝病及肝硬化、敗血症等文明病,已列入10大死因之內,顯示重大疾病已對國人健康產生嚴重威脅,是民眾不可或缺的醫療保單。
#@1@#國人常見的7大重症,包括癌症、腦中風、心肌梗塞……等,都涵蓋在重大疾病險的保障範圍內,國際紐約人壽商品開發部資深協理譚光榮強調,業界常見重大疾病保單內容可分為3種型式,若以民眾投保保額100萬元為例,最大差異在於是否結合壽險保障,分析如下:1.民眾若投保重大疾病險,最後未罹病而往生,保單契約也隨之終止,繳交保費亦不退還,故保費最便宜。2.其次是重大疾病險結合壽險,一旦罹患任何重大疾病則可申請理賠,保單契約亦終止,如果民眾未罹病而往生,可領取身故保險金100萬元,按照重大疾病險或身故的發生順序,擇一方式領取保險金。3.最後是重大疾病險及壽險皆可申請理賠,若罹患任何重大疾病,可先提前給付100萬元,做為支付治療期間的醫療費用,最後往生時再領取保額100萬元,類似享有200萬元的壽險保障,故保費也最貴。
#@1@#譚光榮分析,業者推出3種重大疾病險,除了第1種之外,其餘2種的重大疾病險皆結合壽險,較適合依主約型式投保,若預算有限下又希望兼顧重大疾病及壽險保障,可選擇(2)給付的方式,保費也較便宜;第3種是指壽險及重大疾病險皆理賠給付,雖然保費是三者最高,但是相較於壽險及重大疾病險分開投保,對民眾形成更沉重的經濟負擔,結合重大疾病險及壽險皆理賠的保費,仍較個別投保便宜。除了市面上常見的3種型式外,近年來推出結合壽險保障的重大疾病險,現今出現可依照繳交保費或保額,依較高者擇一給付的方式申請理賠。國華人壽區經理林明慧指出:「除了7項國人最常見的重症之外,亦增加其他特定傷病的保障範圍,故民眾若初次罹患重大疾病、特定傷病、身故及全殘者,可依保額及繳交保費擇一較高者,申請理賠給付,因此無論是否罹患重症,身故時領回繳交保費,等於以利息換得終身的重症保障。」
#@1@#譚光榮表示,愈早投保重大疾病險,享有保費愈便宜且一次給付……等優勢,適合家長為剛出生的子女投保;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先天性疾病」並不在重大疾病險的保障範圍內。然而選擇重大疾病險時,不要侷限於涵蓋項目的多寡,應從罹患疾病的風險去評估保障範圍是否足夠,依照實際需求及預算去考量保單內容。對已有壽險者而言,可依附約型式投保重大疾病險,以較少保費得到相同保障,但若想提高壽險保障者,則可選擇重大疾病險結合壽險,做為支付治療費用及身故保險金給付。連續蟬聯25年台灣10大死因之首的癌症,平均每4人即有1人罹患癌症,每13分50秒就有1人因癌症死亡,防癌險幾乎是全民的必備保單,而重大疾病險的範圍又涵蓋癌症,兩者是否出現重複投保的情形呢?國華人壽區經理林明慧表示:「周全的醫療保障除了重大疾病險外,應再搭配防癌險或長期看護險。」無論是罹患癌症、腦中風、心肌梗塞或癱瘓,只要一經醫生證明罹患重大疾病,理賠金可一次給付,目的是減輕對家庭經濟的衝擊,但是往後龐大的各種治療費用,卻成為長期沉重的醫療負擔。防癌險則針對初次罹癌、門診、手術、化療及放射性治療……等,皆可逐次給付保險金。至於癱瘓患者由於行動無法自理,而需要仰賴看護照料,卻又成為醫療保障範圍外的死角,當家人無暇照顧時,面對漫長而日漸高漲的看護費用,無非是長期開銷,因此重大疾病險提供短期資金的靈活運用,防癌險與長期看護險,皆偏重於長期給付醫療費用的補助,兩者的運用方式不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