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大年初一變成令人永生難忘的母難日。我再懊惱為何聽信醫師「住院觀察」、「絕對臥床」的指示,都無法挽回媽媽那幾個小時被保護性約束的痛苦。
大年初一早上我帶媽媽到附近學校、百貨公司散步,午餐後回飯店休息寫功課。白天她走路後精神很好,神志清楚。孰料下午近五時,媽媽在飯店房間內摔倒,救護車送抵醫院檢查,急診醫師診斷需住院觀察。
進到病房後,媽媽執意要下床上廁所,因為聽從醫院指示需要絕對臥床,所以插尿管,媽媽更加躁動且試圖拔尿管,因此接受護士建議做保護性約束。媽媽被束縛後不斷大呼小叫,質問今天是什麼日子?為何我們(護士跟我)這麼欺負老人家?她從認得我,到最後叫我「小姐」,因為她忘記我的名字,忘了我是誰。
我跟護士說,今天是「母難日」,因為今天是大年初一,我農曆生日,多年前的今天是母難日,沒想到多年後更是母難日。
我十分懊惱讓媽媽受保護性約束,但是當下我也沒有不聽從「住院觀察」、「絕對臥床」指示的可能,因為沒有足夠的醫學知識、經驗可以質疑醫院的指示。結果媽媽半夜出院後,是在二位家人協助下到馬桶上廁所。
醫院沒有全盤衡量媽媽失智及髖骨骨裂的整合性醫療照護,不管是急診處醫師或住院醫師都僅憑X光片的診斷,沒有親自查看媽媽的狀況,沒有充分與家屬討論病情,就下達「住院觀察」、「絕對臥床」以及二個多小時後「立刻出院」的指示。
媽媽在2018/2農曆除夕前兩天摔倒在住家浴室外,當時長照等級從2017/2輕度失能在2017/12改用長照2.0多元評估量表,被複評為1a失智未失能。我利用農曆年假及生日假,立馬自費幫媽媽買了電動醫療床、拐杖,才返回台北上班。並且自費幫媽媽尋找居家照顧服務員協助媽媽日常生活。
2018/7我已經不堪長期工作、北高往返照顧負荷離開外商銀行副總職位,長照中心才又致電要求安排年度複評。2018/9 複評為5級。
媽媽在2019/6到日照中心途中摔倒在馬路上,那次申請複評為6級。
媽媽過去幾次摔倒骨折,都只是急診或門診,沒有被要求住院觀察。這些年使用的健保點數遠低於同年齡長者。
媽媽在熟悉的環境中療養當然是最好,2018/2預先買好的電動醫療床現在派上用場。而我跟媽媽在病房中那幾個鐘頭,看著她被約束後奮力抵抗,罵人、咬人、吐口水,口出髒話的畫面,媽媽從苦苦哀求我鬆綁她,到忘記我是誰,這樣的創傷記憶,以及被住院醫師一進病房就指責我不能安撫好媽媽,這樣令我憤怒不平的經驗,很難輕易消除。
媽媽在完全沒有出院診療計畫的情況下出院,家人立刻辦理留職停薪、離職,以便24小時照顧媽媽,因為以媽媽的噸位,一個人無法協助她清潔沐浴、上廁所,而長照2.0的居家服務杯水車薪,且申請後未必有適合的居服員可以立即服務。
從失智病人意外摔倒檢視長照2.0失智照護與醫療整合的迫切性及重要性
1.醫護人員不論科別都應學習失智照護,才能因應超高齡社會失智病人的意外、疾病的醫療處置。以媽媽的狀況,也許在急診室休息觀察,利用輪椅及醫院照護人力與我共同協助她上廁所即可。
2.長照2.0居家服務應允許居服員至醫院提供失智病人的住院看護,因為失智病人住院更需要由原來熟悉的照顧服務員協助安撫情緒。
3.住院整合照護計畫針對失智病人應有其他照護方案。某些民間團體及立委倡議健保加費讓醫院增聘照護人力,對於失智家庭有用嗎?還是只是增加健保費負擔,卻依然讓家屬負責與失智病人同住病房安撫病人?安撫不了就被趕出醫院自行負責失智病人的安危?
4.健保給付之非藥物處置應納入失智症正規治療的一環,健保與長照對於失智症,應該有一致性的評估工具,整合的醫療照護,才能實現國家對失智症患者的保護義務。
5.健保給付應與長照給付整合,以便能真正落實論人計酬之全人照護模式,提升醫療照護品質,並讓醫療照護資源運用更有效益。
6.修改健保給付的「無效醫療」,讓健保資源運用在讓民眾活得有品質、尊嚴,而不是「生不如死」。
(本文作者張淑敏為前澳盛銀行銀行保險部主管(副總)及簽署人,「中華民國高齡金融暨長照跨領域發展協會」前秘書長、第一屆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