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部分身心障礙者房租壓力,提升生活品質,台北市政府將調高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原身心障礙者獨居每月最高補貼二千元調高至二千二百元;身心障礙者每增加一眷口數,每月可多補貼一千四百元,含身障者本人最多補助三人,每月最高補貼金額為五千元。社會局局長江綺雯表示,台北市房價和租金向來高於全國,內政部營建署已於今年六月十一日修正公布「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放寬資產限制,由原先審查申請人之家庭總收入、動產及不動產規定,改為僅須審查申請人之家庭總收入等。社會局配合中央規定辦理外,亦推出租金加碼政策,一併將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金額調高,讓身心障礙人士社區生活更安心。社會局統計,此次調整將有一○○八人受惠,預估每年將增加八七五萬元經費,針對符合獲調高補貼金額資格者,將發函通知,並追溯補發今年七、八月的差額。至於未獲調高補貼者,原因可能包括已達租金補貼規定租金總額五○%的上限、申領人領取政府所有補貼已達本年度最低基本工資一八七八○元上限等。要特別提醒的是,該項補貼與台北市都市發展局青年安心成家租金補貼以及住宅補貼等同性質補貼僅能擇一領取。申請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資格1.設籍台北市之身心障礙者、配偶及其戶籍內之直系血親均無自有住宅,並於台北市租賃房屋居住支付租金。2.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3.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101年度為27,011元)。3.未接受政府相關租金或貸款利息補貼者。4.未獲政府補助住宿式照顧費用者。5.未使用公有房舍或平價住宅者。